原标题:河南邓州征收社会抚养费被指摊派 官方:正调查

一张写有某村村干部名字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有村干部反映,近几年,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根据村里的实际超生情况,而是按照镇里给的任务指标征收。完不成任务,由村干部垫资。
按照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向征收对象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这是开给当事人的,写当事夫妻姓名。那么,村干部垫付社会抚养费,相关手续是否合法合规?
(部分当事人声音经过处理)
刘集镇多名村干部表示,社会抚养费是按照镇上给的任务在征收,而不是按村里的实际超生情况。
在一份刘集镇财政所存档的《刘集镇2014年社会抚养费现金计算表》上,列出了刘集镇26个村的“任务”数额。镇财政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各村要完成的任务:
财政所知情人士:这个就是那任务。这肯定是真的。你看它是现金计算表,它这有个“任务”,任务下来了,就必须弄这些。乡里一定,就各村分了。
为了完成任务数额,收不够的部分,通常由各村干部垫付。一张某村开具给村干部的收条上明确写着“今欠,某某某垫支上交镇2014年春季超生费任务”,并盖有该村委会红章。
有卸任村干部向刘集镇反映垫付情况,刘集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闫永照曾称,这是因公垫付:
闫永照:这个东西你也好好给人家解释解释,真是因公垫的钱。你垫钱到这个时候,我的意见也是该给你,但是现在数额大得很,有时候也得实际一点。
按照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是“配合征收”,不是征收主体。也就是说,村里不承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责任。而记者调查发现,为了完成任务,村干部垫付,也造成了相关手续混乱的情况。
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向征收对象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这个票据是要开给当事人的。那么,如果是村干部垫的钱,票开给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