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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控烟,能否走出“不了了之”的怪圈?

2015年04月13日 08:38:49 来源: 新华法治

 

  今年6月1日开始,北京将实施“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除了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外,部分室外场所也被列入禁烟范围。

  对于此条例的出台,支持者认为早该如此,利民健康;但也有人担忧,政策能不能执行到位还不能确定。

  其实,这一担忧不无道理。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表决加入了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让该公约在中国具有了法律效力。此后,国家性和地方性的控烟条例及规定相继出台。比如,1995年,广州发布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并规定,违禁者罚款20元。1997年,湖南出台《湖南爱国卫生条例》,明文禁止公共场所吸烟。2008年,北京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禁止在餐馆、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等地吸烟。

  然而,十年过去,各地的控烟状况却令人担忧,甚至在个别人眼中“禁烟令”已沦为一纸空文。需要承认的是,不少地方确实在控烟领域内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在人们眼中,禁烟工作在各地着实遭到了“走过场、难坚持”的尴尬。

  缺乏强力监督、执法人员有限、有些烟民陋习根深蒂固、烟草行业的影响,烟草财政之下地方政府的惰性……这些也许都是控烟难的原因。

  但其实,支持“控烟令”的呼声更加强烈。

  来自全球成人烟草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15岁以上烟民有3.56亿,被动吸烟者7.38亿。而低龄烟民的现象最令人揪心。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2014》显示,中国有940万青少年尝试过烟草制品,其中,三分之一已经成为现在烟草使用者。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每年中国有100万人死于因吸烟导致的疾病,20%儿童癌症患者的发病和家长吸烟有关。

  据报道,多项调查结果表明,包括吸烟者在内,越来越多的公众支持公共场所禁烟。禁烟、控烟,已是大势所趋。

  如此悬殊的民意之下,多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控烟行动,已经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更为重要的是,既然行政执行力成疑,有令不行,长此以往,人人不守规矩,对于我国的法治进程也不利。

  这就赋予了本次“控烟令”新的内涵——能否重拾政府公信力。希望政策执行者们意识到,控烟执法是否成功,更关乎于国家威信。只有真正重视起来,控烟才能走出“不了了之”的怪圈。(文/于子茹)

 北京将在50天后进入“史上最严”控烟期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今年6月1日起,北京全市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室外也对吸烟多有限制,如排队时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这是目前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广告法二审拟进一步限制“烟味儿”

  2014年12月22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场所以及烟草广告内容等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

  草案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橱窗烟草广告。

  中国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据记者统计,2008年以来,京、沪、杭等13个城市相继出台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此次,国版控烟条例草案的出炉是全国层面首次对于控制吸烟作出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 吴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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