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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鹰代表:基层环保不能靠吃“排污费”

来源 2015年03月09日 18:36: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新媒体电(记者巩志宏 齐雷杰)“河北很多县以下环保部门工作经费是依赖收取排污费,收得多返得多,岂不知处罚的目的是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排污费不是罚得越多越好,这种现状急需改变。”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环保厅厅长陈国鹰呼吁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报告中强调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同时‘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这让我想到环保部门如何履职尽责应是今年的工作重点。”陈国鹰说,“省、市环保队伍从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上可以适应,但县以下、特别是乡镇普遍存在环保人员不足、监测手段落后等问题。”

    “环境管理重点难点在县以下,据我们调研,90%以上的违法企业和几乎100%的非法企业都在乡村。市、县投资比较规范,不可能未批先建,可能项目建成以后环保设施跟不上或设施建好后偷排偷放等,这个环保部门好监管。但乡村则多数项目是国家禁止的‘新五小企业’等,监管存在盲区。”

    陈国鹰建议加强县以下环境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首先人员配置得到位,“县以下环保部门有公务员身份的很少,大部分是事业编,严格来说除了环监局是环保局可以委托他们执法外,事业单位人员没有资格到一线执法。”

    陈国鹰说,新环保法实施后,不仅给了环保部门很多权力,还提出对环保部门履职不到位的9种行为实施问责。县以下特别是乡镇环保人员素质不高,需加强培训以防失职渎职现象。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县以下环保部门正常的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很多县只能靠收取企业排污费多少来定支出,虽然收支两条线符合规定,但随着环境治理力度加大,排污费收取会大幅降低,工作经费将来势必得不到保障,而且容易导致乱作为等问题。基层环保队伍的工作经费、执法经费仍需要财政的刚性保障。”

【关闭】【打印】 编辑: 张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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