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国际 港澳 台湾 财经 法治 社会 纪检 体育 科技 军事 文娱 图片 视频 论坛 博客 微博

代表委员热议生态建设:合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来源 2015年03月07日 14:00:31 新华时政

  核心提示| 日益严重的大气、水、土壤污染一遍遍地敲响环保的警钟。今年两会,环保问题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无论是傅莹在答记者问中提到的“仅有环保法不够,一系列法律要“动大手术””,还是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都展示出中国在治理环境问题上“动真碰硬”、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对于未来的治理环境污染工作,不少代表、委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接下来,小编帮你梳理一下他们的建议。

    降低化肥使用量,防止水体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高春艳指出,目前中国农民的化肥平均施用量在每公顷500-600公斤,远远超过国际上为防止水体污染而设置的化肥使用安全上限每公顷225公斤。高春艳说,农民把粮食的增产过分地寄托在化肥施用量的增加上,但肥料利用率却只有35%左右,大量的氮、磷浪费和流失,不仅造成土壤板结而且大部分随降水和灌溉进入水体,导致地下水中氮、磷含量增高,水质富氧化程度加重。>>

    【建议】

    高春艳建议从保护土壤的角度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建立施用有机肥、生物微肥的激励机制,对施用有机肥的农户按量化给予补贴,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的化肥使用量。”

    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取暖和推广太阳能发电,破解雾霾难题

    近年来国内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除工业和城市污染外,农村耗煤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尤其在冬季采暖期,城市“城中村”居民及农村地区的村庄多以燃煤采暖炉为主要采暖手段,燃煤烟气以低空方式排放,形成周边大气污染浓度高于市区的“农村包围城市”态势。 >>

    【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春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曹宝华认为,传统的供暖方式是农村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甚至形成大气污染“农村包围城市”之势,亟需引导农村地区采取绿色取暖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建议,改变“以煤为主”能源结构,京津冀应率先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并加快发展特高压电网,促进太阳能发电高效开发和利用。

    增加区域责任主体,防治跨区域污染

  当前,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鲜。“多年来的区域合作,在遏制大气污染方面有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效果不彰。”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说。水污染亦如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介绍,去年在沪的全国人大代表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行过专题调研,在涉及长三角水污染防治时,发现区域内存在工农业生产、生活污染排放量比较大等问题,长江口的咸潮入侵现象也令人忧虑。 >> 

  【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认为,只有环保部下设的区域管理机构,才适宜扮演跨区域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的角色。“但环保部下辖的五大区域环境督查中心,仅仅是一个事业单位,没有行政管理权。可以考虑将其升级为统领全区域环境保护的行政机构,明确其有执法权。”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表示,对于长三角的水污染防治,应该对现行的长江流域协调、执法机构和架构进行改造,开发统一的水环境保护信息平台等,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及早重视这个问题。

    “多管齐下” 治理农村污染

    在农业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污染了土壤、作物、水体,制约着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了粮食产量,也造成了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以及地表、地下水污染的一系列严重的后果。而不可降解的农膜造成的“白色污染”,规模化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也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不仅如此,依靠农业资源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已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罪魁祸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乡镇企业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已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一半以上。 >>

    【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武隆县委书记何平长期关注农村污染治理,提出完善污水处理管网和管理运行都缺钱,并建议将污水处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费收取制度,要“双管齐下”。

    村官代表叶瑜说,农村污染处理的基础配套设施明显不足,农村人环保意识淡薄等都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因此,她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希望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入能向这方面倾斜。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破解耕地“隐性减少”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于守住耕地。我国目前已实行并明确耕地占补政策,但一些地区的耕地仍然处于“隐性减少”状态。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介绍,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于1997年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即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就要补充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由于政策采用“先占后补”和“边占边补”的方式进行,“占而不补”等情况常有发生。因此,我国2008年明确耕地占补时序,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然而“占补平衡”仍不“平衡”。>>

     【建议】

    孙贵宝建议,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不断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数量与质量并重。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规定,将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保护起来。同时,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补充耕地的后续监管,对耕地数量变动、耕地质量变化进行重点跟踪监测与统计。

【关闭】【打印】 编辑: 于子茹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000127554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