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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有立 重在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述之三

2015年02月26日 10:17:21 来源: 新华网

    立规矩 用法治思维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胜过千次万次的突击治理。伴随着专项教育治理“破顽疾”的过程,精神文明建设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规矩”正在法治框架体系内逐步建立。

    ——规矩构建政务文明。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部国家级规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性、纲领性的指导文件。2014年9月底,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许多省市把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到了市县一级,基本形成由各地文明委牵头、相关部门合力共抓文明旅游的工作格局。

    ——规矩带动行业文明。在旅游行业,2013年,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被写入我国首部旅游法。2015年,《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加紧制定,我国将建立起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系统记录。在互联网行业,从被称为“微信十条”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到被称为“账号十条”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一批全国性互联网行业法规相继制定、出台。在交通行业,除了不断推出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外,《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两部特区法规的出台,成为用地方法规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先行者。

    ——规矩引领公民文明。中央通过印发“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作风,使党员干部成为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的带头人。如今,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看人数点菜量、吃不完打包走,逐渐成为亲朋好友聚会时的习惯。

    领风尚 让文明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新常态”

    无论是“破”顽疾,还是“立”规矩,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线就是建设精神,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人们心中,外化于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使文明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清新空气”。经过多年的努力,这样的愿景正逐渐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新常态”。

    人们欣喜地看到——在首都北京,每天都有8000余名文明引导员坚守一线公交站台维护秩序、疏导交通。他们既是排队乘车引导员,也是文明宣传员、交通协管员、环境维护员、群众困难排解员,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现在,针对插队拥挤、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开展的文明引导行动,成了很多城市的通行做法。

    人们欣喜地看到——2014年9月起,张家港第一个“诚信驿站”在步行街投入使用,除了自助取物、自助付款之外,“诚信驿站”也提供雨伞借用等便民服务,这些服务都以倡导“诚信自律”的方式进行。同样的诚信生活,出现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大厅。客商可以通过商贸城内110块信用查询触摸屏,随时查看商户的信用评级,为商户作出评价,可以点赞,或给差评、进行投诉。

    人们欣喜地看到——在山东莱芜方下镇沈家岭村,“晒被子”比赛已成为村里的传统项目。村干部介绍说:“过去,有老人晒的被子很脏,像油擦子,甚至还有虱子,被子晒出来了,儿女们脸上挂不住,纷纷给老人换被子。现在,全村老人们的被子越晒越新,也晒出了农村文明新风尚。”

    人们欣喜地看到——上海长宁区泉口路虹康绿地休闲广场上,近30名穿着靓丽的大妈在快乐地跳舞。然而,现场却听不见音乐声。原来,她们用上了“静舞神器”:一台带无线发射装置的播放器和无线耳机。千里之外,在重庆、贵阳、合肥,广场舞大妈们也纷纷配备了此类无线耳机,往日长期困扰周边百姓的广场舞“噪音模式”从此进入“静音模式”。

    以辩证思维推进“破”“立”结合,以创新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宏伟大厦。在共圆中国梦的道路上,精神文明建设将围绕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发挥出深厚、持久的巨大作用。(参与采写:中国文明网邓植尹、王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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