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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4部门惩戒失信 乱扔垃圾影响评职称

2015年01月28日 08:33:53 来源: 京华时报

  新华社发

  政府14个行政主管部门联手惩戒,87种失信行为被划分为三档并记不同分值,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近日,网上一组以《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为基础的“失信行为”漫画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质疑这是“用行政手段来约束道德问题”。

  乱扔垃圾或影响评职称

  办法以列举的方式,将87种个人、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按性质轻重划分为轻微、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3个类别,每条各记1分、3分和6分。例如,时下大爷大妈们热衷的广场舞,若音量超标将被记1分;道路上“撒野”的泥头车,最高可能被记6分;拍拍屁股走人,擅自弃管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将被记6分。

  一年之内,个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计分累计记满20分、40分、60分,将分别被列入轻度、中度、重度失信黑名单,将受到14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哪个行业出现失信行为,都会受到教育、环保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曾鹏鑫说。

  因此,个人乱扔垃圾、践踏城市绿地、在小区违章饲养禽畜等,看似事小,却能积少成多“因小失大”导致不能评先、评优、评职称,甚至影响保障房申请;单位违规排放餐饮油烟、违法施工噪音扰民可能导致不能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贲国昌介绍,现在南宁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升迁调动等,都需要出具诚信报告。2014年,市直部门有3名科级以下干部因违反相关规定,失信分值达到3分以上而不能调动,西乡塘区2名干部因驾驶机动车违法而失信,没能提拔。

  被指越权 失信惩戒反遭质疑

  虽然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赢得不少市民“点赞”,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

  质疑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属于道德失范,为何用行政手段约束?

  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李黄勋介绍,纳入办法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不良信用记录,都是依法经过定性确认,绝大多数都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裁决后形成的信息。

  “因此,纯粹道德规范领域的行为并不在办法惩戒范围内。”李黄勋说。

  质疑二:政府机关主动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并评价失信是否已逾越了“法无授权不可为”?

  南宁市法制办经济法规科沈星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国务院也曾明确“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南宁市在2008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了《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这些都是办法的法律政策依据。”

  质疑三:闯红灯、逆行这些已经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范的行为,再受办法约束是否属于“一事双罚”?

  “‘失信惩戒’不能等同于‘行政处罚’。”沈星还强调,失信惩戒的起始值是20分,是针对累计信用状况达到黑名单后所采取的约束和惩戒,“这与‘一事双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重建信用需参加公益活动

  贲国昌介绍,办法以最突出、最常见、最普遍、容易犯的陋习和违法行为作为惩戒重点,14个政府主管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升了个人、单位的失信成本。李黄勋说:“办法还规定了失信修复的具体办法,进入黑名单的个人、单位在惩戒期间,可以通过积极参与支援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或承担社会责任来重建信用。”

  下一阶段,南宁市拟逐步扩大失信行为认定的范围,完善失信披露制度,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南宁还准备建立和落实“守信激励”制度,在公共服务中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使守信者受益。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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