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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权力寻租”:有偿删帖暴露什么问题?

2015年01月19日 16:13:25 来源: 半月谈网综合

  受贿的网警被判刑,自是罪有应得。但行贿方该担什么责任,那些动辄数十万的“删帖费”又是谁出的,到底是哪些官员不愿意看到“负面信息”,他们在非法删帖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有必要把这些也都晒到阳光下,进而依法问责非法删帖的真正需求者。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3年12月20日,原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魏一宁因为受贿,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以往曾发生过的网警收受商业公司贿赂不同,本案中的行贿者,是来自全国6省11地市公安机关的11名网警。法院查明,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并收受贿赂共计709980元。

北京网络收钱删帖利益链曝光,一网警受贿百万落网。此人删一条帖子收500元至2000元不等,每月与“客户”结一次账,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转钱。(3月26日《新京报》)

  删帖产业链背后的权力寻租值得警惕

  在网络上发言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发帖人还享有对帖子的著作权。即使帖子存在不当、违法内容,也须通过法定程序,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予以评价、删除,甚至可以追究发帖人相应责任。

  而收人钱财、展开“公关”、不依程序、偷偷摸摸地“专业删帖”,这不仅侵犯了发帖人的言论权、著作权,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该种行当界定为非法经营罪。

  需要追问的是,这些公关公司何以有如此大的能耐删帖呢?他们背后存在着权力鬼魅。正是那些无良网站管理人员、传媒公司负责人,乃至执法者,为他们打开了犯罪之门。而这在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删帖产业链上有着权力的不当行使,“删帖权”并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可见,打击删帖公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一整套权力运作制约制度、权利行使保障机制,在维持网络文明、干净的同时,充分保障网络空间的自由氛围和网民权益。

  首先,需要让网络言论的法律底线更为明确。去年,“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了网络空间“七条底线”,不仅在参会的网络名人中达成了广泛共识,而且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认可。

  但遗憾的是,目前而言,这只是一种民间契约,每条底线所对应的法律难以明确,而且相应法律本身也存在着模糊性。这就既可能让打击网络言论违法犯罪法律依据不足,难以服众,更可能使得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其次,须构建相关权力有效、有节制行使的良性程序。将客观、公平、公开贯彻权力行使全过程,对可能违法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帖子,予以分类分级。将启动、违法性判断、告知、发帖人答辩、实施删帖等相关程序予以细化。对于侵害国家利益、严重侵害他人权利,不及时删除将造成难以弥补后果的言论,也须对之设定特殊的临时执法措施。

  最后,充分保障发帖者及因言论权利受损者的权利。将法定权力运作程序予以公示,让权力在各方监督下行使。给予发帖人充分的知情权、答辩权、申诉权,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对于难以通过执法判断合法性的言论,须协助各方保存并提供证据,引导相关人员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网络既不能成为谣言、谩骂、诽谤的游乐场,也不能成为噤若寒蝉的是非地,这就需要相关权力的行使更加明确有力、更加师出有名、更加透明规范。

  良好的网络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而作为执法者,对于维护网络世界的各项规则显然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对以权牟私的行为进行严惩的同时,还应进一步规范权力使用,建立防止“删帖权”滥用的良好机制。(舒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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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黄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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