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南周口市下发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规定: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为什么不急着“拍砖”?
因为农村“流水席”是监管盲区 “报备”具有现实意义
几口热气腾腾的大锅,三五个专门请来的厨师,再加上10多个邻居前来帮忙,一台农村流水席的班底就这样组成了。这样的宴席从来不缺乏热闹、繁忙和全村老少的捧场,唯独被忽视的,就是关系到就餐人员健康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这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参与做饭的人员管理,二是食品原材料的购买,三是所使用的厨具餐具卫生状况。
基于“流水席”食安问题出台的该通知要求,凡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前一天,将就餐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填写登记表;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以下的,村信息员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由乡镇或街道办派专人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由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派监督员现场指导。
为什么被“拍砖”了?
因为规定考虑欠周 缺乏可操作性 执行中有可能出现问题
问题一:谁来做通知中提到的食品安全信息员?
就目前看来,大多村镇并没有这一类人群存在。如果实打实地给各村安排这样一个人,那应该从外面选调,还是从村内选择?能够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人应该具有怎样的资质?如果仍然是村干部兼职,那这样的“报备”是否仅仅只是多一茬手续、添几多麻烦?或者干脆就是走走形式,虚文而已?
问题二:食安信息员的职责如何履行?农村“熟人社会”的人情关系如何处理?
食安信息员是长期驻扎在村里,还是偶尔巡视?如果只是偶尔巡视,那通知中要求聚餐前一天申报的规定就无法实现。如果长期驻扎在村里,必然成为其中的一个“熟人”,食安信息员又该如何处理好农村“熟人社会”的人情关系?在酒席的人潮中,监督员怎样做到“现场指导”?有没有监管的专业水准和责任心?
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农村属于熟人社会,如果食安信息员非专业人士,在监管责任“下沉”到乡村的同时,不辅以完善的制度,怎么可能管好那些流水席?
问题三:会不会成腐败新载体?
40人以上的酒席在农村随处可见,怎可能时时报备?真要报备,这项工作会不会变成“腐败新载体”。比如,派员现场指导,会不会要红包?再比如,农村流水席的厨师应办理健康证,是不是需要花钱买?还有,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食品,饭菜食品要实行留样,等等,这诸多细节中都有可能滋生腐败。到最后是否打着监管的大旗行“罚没经济”之实?
问题四:谁来为农村食安信息员这个群体“买单”?
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每个村配备一个食安信息员,便是一个不小的群体,谁来为他们的工作“买单”?落到政府,则又是一笔财政开支。食安信息员的设立又是否与“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的目的相违背?
须理性看待
须细化完善落到实处
“聚餐须报备”规定出台的意义远远大于争议,争议更多是在具体执行上,出发点大家都能理解和支持。因此,对这一规定要理性看待,须细化完善、落到实处,以免成“一纸空文”,消解制度的良善初衷。
政府对流水席的报告备案和派人指导监督是否收费并没有明确,这会直接影响农民报备的热情和积极性。应当向农民群众表明,无论是一般的备案还是安排人员到场监督,既不会给农民增加任何经济负担,更不会借此机会向农民“吃拿索要”,完全是为了保障流水席的卫生安全,是出于维护乡亲们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而提供的义务指导。让举办流水席的家庭和广大农民群众看到政府的善意和诚意,并从内心表示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将规定落实而产生好的效果。
好的制度落实到位才具生命力。有关部门在规定出台后应尽快拿出具体的接地气的执行办法,将好事办好,办到底,用实际行动去消除社会的偏见和误解。
建议是为了更好地“成长”。“流水席报备”的规范管理只是一个开始,之后绝非万事大吉。要知道,直接由流水席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毕竟只是少数。而“流水席”架构起的“礼”尚往来和人情关系,助长了攀比炫耀之心,由此带来的农村“大办酒席”铺张浪费之举,或许才是更需要“报备”的地方。
(内容据大河网、荆楚网、千龙网、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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