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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县用社会抚养费“赞助”公安 卡超生上户

2014年05月19日 07:40:21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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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公安“赞助”已经持续很多年

  计生官员否认与公安局签订协议,称乡镇向公安拨付经费,意在感谢工作支持

  对于部分乡镇向公安支付“上户费”的现象,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回应,“上户费”的说法不准确,不存在每名超生孩子“200至400元”的提成,计生委和公安局也没有签订协议。

  5月16日,新京报记者就“上户费”采访修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松。

  刘松表示,没有见过关于“上户费”的相关文件,也不了解此事,请记者联系县委宣传部采访。

  陈小岱表示,一个派出所一般管1-2个乡镇,乡镇确实每年拨给当地派出所一定经费。

  陈小岱解释,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比较难的事,做工作时如果有口角,公安会去维持秩序,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乡镇派出所支持计生工作,有的时候要加班。乡镇到年终会统筹考虑。

  “我这边经费马马虎虎还过得去,你平时对我支持特别大,你那边经费上又有点困难,多少会给一点。我也不知道这些钱在什么地方列支。”陈小岱说。

  公安配合计生是履行职责,为何还要拨付经费?陈小岱解释,乡镇拨付给公安的经费,除了是工作性质,还带有赞助性质,感谢公安对计生工作的支持。例如卫生部门也支持了计生工作,乡镇也要统筹考虑给予经费。

  他说,乡镇拨付的经费不是给县公安局,而是给各个派出所,拨付金额由乡镇自己定。“给点赞助,给点工作补助,据我了解,好多年都是这么做的。”

  给公安拨款,是否意在“卡”超生儿上户?陈小岱回应说,公安这几年支持计生工作,在新生儿上户方面“把关”,“过问一下”社会抚养费的事情。

  修水社会抚养费征收近年暴涨

  公安机关用上户口来卡超生户,被视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一些地方的计生人员看来,请公安机关用上户口来卡超生户,是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一种有效方式。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承认,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并无法律依据,却是现实中一直延续的做法。

  修水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项目汇总表”中,并没有“上户费”一项。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近年来已多次在提交给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中,点名要求公安部门配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0年,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工作情况汇报中提到,“个别乡镇的公安户政员、婚姻登记员、妇产科医师对乡镇计生办的工作还存在不支持、不理睬、不配合的情况。”

  对此,计生委在2010年的下半年的工作思路中提出建立部门配合长效机制,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上户手续时要严格把关,有准生证的要计生办签字盖章,计划外的要计生办出具证明。

  与计划生育相关联的政策正在发生改变。

  修水县计生委在2012年的工作情况汇报中称,各部门、各行业在登记、办证、审批等环节中涉及计划生育的前置条件被取消,“特别是各部门间的政策相互抵触,使有的计生政策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局面。”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

  在修水县公安局和县计生委,工作人员们也在议论和猜测什么时候“脱钩”。不过在“脱钩”前,一切做法照旧。

  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该县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而且近年呈现暴涨的势头。

  修水县政府网站显示,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2008年为870万元,2009年飙升至1800万元,到2012年则突破2000万元。网站未公布2013年以来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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