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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2013年12月29日 19:41:2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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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再寻“新抓手”——聚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漫画:清白做官。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赵超、孙铁翔、史竞男)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廉政建设专家表示,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深化和强化,将进一步发挥这项制度的威慑力,使其真正发挥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将对未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奠定基础。

    《规定》监督威慑作用没有发挥到位

    现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2010年发布的,目的是通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这项规定明确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的范围、报告事项内容、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理措施等内容,也提出“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几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制度安排的预期目的。“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候,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辛鸣说。

    “目前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亟待完善。

    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经启动或实施了这项工作。

    在率先开展抽查核实的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从抽查核实结果看,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进行了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同时发现,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存在报告不实的情况。

    窥一斑而知全豹。“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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