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

2013年11月08日 22:18:1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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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述评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江国成 高敬)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求,近一年来,我国不失时机地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重点领域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既保障稳定供给,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以价格杠杆撬动市场供给

  我国是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等大宗资源性产品的大买家,国内消费量的一半以上来自进口。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我国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成本和国内价格。如何平衡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保障供给,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今年3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说,以前油价调整周期过长,无法及时反映国际油价调整步伐,一些经销商往往在涨价前囤油惜售,坐等涨价套利;炼油企业在亏损时生产积极性不高,导致“油荒”。新机制使油价更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油价调整相对平缓,有效稳定了市场供应。

  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煤炭等高污染、高排放能源,有利于遏制大气污染。但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贫乏,剩余可采储量不足世界总量的2%。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称,多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国内天然气出厂价格比“西气东输”中亚进口天然气到岸完税价格每立方米低1.5元,既不利于扩大进口,也无法激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投资者勘探开发和投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

  今年6月底出台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建立了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适当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变)。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王震说,这项重大改革对鼓励天然气生产和进口、引导天然气合理使用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促进节能减排。

   推动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

  价格是市场调节的灵敏信号,也是利益调节的重要杠杆。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注重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最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差别电价政策。这是我国主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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