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万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对外公布“关于对移动转售业务相关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告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通告称,为扶持移动转售企业发展,鼓励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经营的移动本地、长途、漫游通话、短信、彩信和数据等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转售企业取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限制。工信部已于今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工作,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企业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消费者。
(原标题:取消网内外差别定价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