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江苏镇江市环保局新区分局局长办公室放着5箱酒。其中,1箱汾酒、1箱郎酒、1箱五粮液,另两箱酒未显示酒名。为此,镇江市环保局调查结果是,这些酒并非局长所有,是单位的招待用酒,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前买的。(8月10日 荆楚网)
环保局局长办公室五箱酒一字排开,而且不是摆在墙角或者办公桌后面,是明目张胆的摆在明面上,不得不佩服这个环保局长的“勇气”和政治敏感性之差——在当前全党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八项规定”的风口浪尖上,在中央大力提倡反对奢侈浪费的关口上,该局长竟然将如此明显的奢侈浪费的明证——几箱高档白酒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不得不说,这个局长对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的敏感性实在太差,或者说他根本就没领会中央倡导“八项规定”的深刻用意。
“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前买的”,“酒没有用,已经收起来了”,面对这样拙劣的解释,我们只能表示无语加苦笑,听这话的意思,难道只要是“八项规定”前买的,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大吃大喝,尽情享用?而那句“没有用,收起来了”的解释更是让人感觉官员们的说话逻辑都产生了问题——难道酒买了,只要不喝就不违纪?以此类推,是不是钱收了只要不花,存在银行户头上,就还是个好官呢……
而根据最新的消息,五箱酒被曝光后,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联合镇江新区纪工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初步查明。鉴于戴群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对照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经镇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戴群撤销新区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处分。
有人认为,五箱酒就放倒一个局长,处罚可能有点过重,会不会矫枉过正,其实如果仔细留意最近一段时间中央纪检部门以及领导的各种讲话就会发现,这样的一个处罚是合适的,符合当前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的。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指出,改进作风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是一种决心,而镇江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恰恰就是这种决心的具体行动体现。
为五箱酒丢了官职,确实让人惋惜,但却不值得同情,这个事件也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要“警钟长鸣,谨小慎微,从细节抓起、从小处抓起,转变作风没有小事、改进作风不留死角,贯彻精神不走形式、执行规定不打折扣,把中央从严治党、下大力转变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展现给群众,把广大干部自我革新、真抓实改的成效展现给群众,从而赢得群众更大的支持和拥护,让群众更加满意。”(王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