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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缔结首个境外追赃专门协定

2013年07月04日 15:16:45 来源: 法制日报

 

  网络资料图片

    记者今天从外交部获悉,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政府于2012年5月、2013年6月就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以下简称返还和分享协定)举行了两轮谈判。双方在交流各自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就协定全部条款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这项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加拿大为何成为中国作为首个缔约对象?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协定两轮谈判的中方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

    返还与分享成跨境追赃主要方式

    黄惠康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犯罪分子将侵吞的公有财产或其他犯罪所得转移到国外频繁发生。尽可能追回这些资产,减少国内经济损失,是我国近年来打击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重要任务之一。

    他说,从各国实践看,除受害人在资产所在地法院提起主张财产所有权、要求返还财产的民事诉讼外,资产来源国与资产所在国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对与犯罪有关的资产开展返还或者分享合作是跨境追赃的主要方式。

    “相关部门在启动谈判协定之前,对该领域的国际公约、各国实践和立法、我国的现实需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黄惠康说,“向资产来源国返还有关被转移的犯罪所得,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主要适用于有合法所有人的财产,例如,被贪污的公共财产。但对于因证据链缺失、无法证明合法所有人或者贩毒资金等没有合法所有人的资产,难以直接要求返还。在此情况下,分享作为国际社会逐渐广泛应用的方式,有利于我国最大程度实现追回犯罪所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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