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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 网友犯愁 专家三问

2013年07月01日 21:33:19 来源: 人民网

    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7月1日起,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常回家看看”被正式写入条文。新修“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新浪微博关于此话题的讨论在24小时内已有55374条搜索结果,有的网友认为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唤起了大家对老人的关爱。也有的网友提出质疑,表示很多上班族来说路远假少,“常回家”实在不容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郑成新认为该规定体现了对老人的人文关怀,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司法专家李保唐则在个人微博中三问“常回家看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一问,何谓“经常”,每天,每周,每月,还是每年?二问,是否“经常”,谁来监督?三问,若没有做到“经常”,如何依法处治?

  新浪发起的调查“你怎么看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结果显示,246189位参与投票者中54.9%表示支持,认为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而26.0%质疑该条文无具体实施细则,难以界定。17.6%的人表示反对,认为回家探望老人属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条文约束。

  支持方:

  @梁子辉1992:挺好的 其实主要还是看自己的行动吧!有心的人都会做到有时间都会常回家看看的!

  @原来_7819: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关爱老年群体!

  @维尼豆儿:常回家看看

  @RATIONAL001:这个是相当支持,但是,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并且,中国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必然性漏洞。

  @大枭龙:有时间就常回家看看,没有时间就常打电话问问。当父母的是很容易满足的。

  @小盆友童装:这是人性化的法律,出发点在唤起大家对老人的关爱,你也会老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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