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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非涉密事项3日内公布

2013年04月09日 08:52:26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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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日前公布,要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非涉密重大事项,3日内在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规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要求,凡是省政府制发或常务会议审议的具有外部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程序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是重大、疑难和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都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分歧的决策事项,都组织听证,并使听证参加人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新修订的《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同日印发,其中明确,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市、县两级政府在决策后24小时内公布,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记者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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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姚润萍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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