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有的人抱怨:“没出现什么特别天气的时候,气象手机客户端也总是推送预警短信。”其实,有很多案例证明,气象预警短信并没有得到重视。例如,2012年“7・21”北京特大暴雨那天,气象部门提前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但某场露天演唱会依旧没有改期。气象服务、气象预警短信与公众的接受程度仿佛总有出入,找不到完美的契合点。
在今年两会上,记者就气象预警公众认知的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研究员杨禹。
让需求和服务平衡成长
杨禹认为,老百姓被服务意识的缺失,目前确实是存在的。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公众缺少被服务的意识,大家的服务需求也是间断的、不持续的,有时觉得某些服务是没有必要的。就像去商店买衣服时,如果店员太热情地推荐,可能会让你觉得不适,如果店员不搭理你,又会觉得没有被重视。
那么,究竟气象服务和公众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气象服务应该到什么程度?杨禹说:“缺乏不行,过度也没必要,要恰到好处,让公众觉得该有的时候就有,平时却不显山露水。”他认为,气象部门在摸索公众需求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与公众需求矛盾的情况。“因为需求是不稳定的,所以公众和服务方需要经历相互适应的过程。但终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将向好的方向发展,趋于平衡。”
预警绝不是气象部门自己的事
在目前服务与需求不平衡的状态下,容易引发的问题就是气象预警容易被人忽视,很难起到真正的作用。
每当遇到极端天气时,气象部门通过网络、手机、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气象预警。但是灾害往往具有局地性,很多看到预警的人却没有暴露在灾害中,难免引起“预警过度”的情绪。
不过,在杨禹看来,预警不能完全起作用,责任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他认为,公众的习惯,尤其是重视气象预警的习惯需要社会强制力来引导,不能完全靠大家自发培养。
“面对‘白纸黑字’的预警要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不是人们天生就会的。在这种时候,政府就要像老师教孩子一样,站出来明确提示,引导公众怎样应对这种风险,逐渐培养大家及时响应预警的习惯。”杨禹说。每一个预警的背后,都应该有一系列的应急响应。而平时没有灾害发生的时候,应急响应也不该总是“被锁在抽屉里”,应当进行铺垫,比如做灾害应急演练,在灾害真正来临时,公众才能“躲得正确”。比如在汶川地震中,平时进行过多次地震演练的学校的伤亡人数就相对较少。
此外,杨禹还提到,媒体预警新闻发得多,但是预警的内在涵义和收到预警后的正确做法却未能通过媒体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媒体是引导公众的重要渠道,很多政府的意图需要通过媒体来呈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