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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跨越再跨越——十一届全国政协走过五年

2013年03月04日 09:46:10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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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界中有这样一种说法:“两会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民主节’。”每逢阳春三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民主春风。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是在中共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后召开的第一次政协大会。我们不能忘记,过去5年人民政协探索协商民主的历程和经验;我们更加期待,这份极其珍贵的政治财富,在新一届政协的推进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从认识升华到行动

  协商民主,是人类文明演进中的一朵奇葩;在中国政协的词典里,这是最近5年增加的新词。

  过去5年,全国政协每年召开一次专题协商会,为政协委员与党政领导之间提供一个面对面对话协商的平台。这是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探索。

  过去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近3万件。在“提”与“办”之间,全国政协搭建起平台,选择对国计民生有重大意义的重点提案,让提案人与提案承办部门面对面对话协商。这样的协商会开了58次,这种协商民主的形式发挥了独特作用。

  认识的升华,集中体现在中共中央的决策中。2011年,中共中央把“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写进了中办11号文件。特别是中共十八大第一次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写进了报告,这是划时代的。

  新事物,需要人们理解,也需要强有力的支持。“在全国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上,我们每次都会见到贾庆林主席和王刚副主席,从中可以体会到中央领导层对协商民主的追求和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质性推进。”委员们这样说。

  政协委员是协商民主的主体。委员自觉的参政意识,在过去5年里明显提升。

  作家贾平凹说:“为了履行好委员责任,我每次开会前后都进行社会调查,看到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我写过很多关于农民工的作品,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应该引起重视,要给予关心和引导。”在创作《高兴》这部作品的5年中,贾平凹接触了不少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的孩子由于无法融入城市,又无法回归农村,这在他们以后的发展中将会发生问题。这代人的成长和发展,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成为协商民主中的民意代表,像这样一次次深入到社会各阶层内部的委员很多很多。

  协商民主在五年的跨越发展中,正在从认识升华为行动。

  “软办法”变为“硬约束”

  2011年8月,广东省政协举行了“加快产业转移园建设、推进‘双转移’实现重大突破”专题协商会。不少参会人没想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的汪洋也来到会场。

  会后,汪洋颇为感慨地说:“我很受启发。为了把事情做得更好,大家坐在一起协商讨论,这种良性互动是很好的。”

  早在2009年9月,广东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就在省委的指导下,先由广州制定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2010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颁布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2011年8月,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规程正式出台。

  “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转变为‘硬约束’,实现了政治协商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实践的重大跨越。”这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黄龙云对近年政协制度创新的真实感受。

  如今,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地市都已自觉把政治协商当作分内事,变“应邀出席”为“主动参加”,变“发表讲话”为“提出意见”。江西,南京、福州、厦门等地都作了类似的决定。从中,你会读出六个字:“制度化”、“程序化”。正是这可贵的六个字,让人民的意愿、民主的施政,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稳步实现着。

  制度创新,带来的不仅是制度化的力量,还有制度化的压力。尤其在“协商成果办理与反馈”上,为了避免“说了也白说”,广东省在协商程序上规定:政治协商均要形成纪要或建议案;建立政治协商督办落实机制。他们还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同“官帽子”联系起来,成为广东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察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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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剑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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