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聚焦:农业现代化带来中国农村新变化
新华网河北晋州2月20日电(记者刘劼、吕秋平、杨守勇、李俊义)2月的华北平原仍然寒意阵阵,然而蔬菜大棚里却温润如暖春的江南。
这是香港区泰记集团在河北晋州市周家庄乡和当地企业合资建设的绿色有机蔬菜大棚。北方鲜见的南方蔬菜最后会被运到香港的超市出售。高出普通菜价几倍的价格已让当地农民尝到了甜头。
其实这些无污染蔬菜今后更多是要瞄准附近的北京、天津和石家庄等大城市。“如今城市居民对食品质量很挑剔。”企业办公室负责人任建忠说,这是区泰记选择在华北建大棚的一个理由。
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关键在农村。农业现代化被认为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引擎。这是3月份的全国“两会”将要着重关注的一个议题。
对于几千年习惯了牛耕人种的中国农村来说,农业现代化不亚于一场革命。现代农业要求的集中,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田地分到每家每户的经营产生矛盾。在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两亩、留守劳动力严重不足、土地质量远谈不上丰腴的中国,如何发展现代农业?
区泰记选择晋州落户的另一个原因是看中了周家庄的集体土地。30多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联名按手印决定包产到户,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推向全国。同时期,周家庄乡农民也联名按了手印,却是为了维持集体土地制,且一直延续至今。
任建忠说:“搞现代农业需要大片土地,在其他地方还要每家每户去谈判,在周家庄却省去了麻烦。”区泰记是擅长机械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集团。
中共晋州市委书记楚行宇说:“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发展才有出路,才能使老百姓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周家庄自身也与农业公司合作,集中了万亩土地搞新型小麦育种,“我们的优势是借助集体的力量来推广新品种。”周家庄乡纪检书记王海涛说。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在晋州,农业合作社发展比较活跃,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单干”劣势。
在桃园镇蒋家庄,蒋永强等农民组织了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从事新品种的鸭梨、葡萄种植,拥有了自己的商标,产品销路很好。
“80后”农民王超经营着一个年产6万吨玉米的农业合作社,北京相当数量的肯德基卖的甜玉米就是出自他那里。国务院授予他“种粮售粮大户”。他管理下的玉米种植面积达1.2万亩,向他供货的农户达1.5万户。
王超说,合作社提供统一的良种、技术和管理模式,使得高质量的产业化加工成为可能。“参与合作社种植的农民每亩增收三四百元,加上秸秆等废料可以卖给养殖场后的收入,总收入每亩能增加600元。”他说。
在中国其他农业大省,像黑龙江、河南、安徽等地,也都出现了新型农业合作社的生产方式,按农民自愿原则,集中起来发展现代农业。
与此同时,中共农村权威专家认为,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从产业规律和世界发展规律来看,家庭是农业经营最有效的主体。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取消单干,实行农业合作社,后来发展到“大公无私”的人民公社。1978年改革开放后实行“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
目前,晋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有130多家,生产品种包括鸭梨、葡萄、瘦肉型猪、禽蛋等。
虽然合作社让农民增收明显,但王超坦言,做农业的利润还是很微薄。未来几年要实现收入倍增,还面临物价上涨等问题。
人们希望,“两会”能更好地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真正缩小城乡差距,否则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就可能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