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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立法前瞻

2013年01月30日 09:56:39
来源: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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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后,我国的立法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为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201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了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一批重要法律。

    根据2012年的立法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有望审议或继续审议预算法、旅游法、商标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由于这些法律的关注度高,记者梳理了其中几部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分析其出台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预算法:

    一场推进财政工作的革命

    预算法在2012年的立法工作中具有很高的关注度。

    我国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1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目前全国人大审查和监督的预算主要是“公共预算”一本预算,即政府的一般预算收支,还有大量预算外收支未纳入人大监督视野。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预算分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其他三本预算收入与公共财政收入相比,只有形式差异,没有本质不同,都是百姓的血汗钱,都应纳入人大监管。

    针对现行预算法未对预算公开作出规定的情况,草案二审稿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2012年7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通过全国人大网公开征求到33万多条意见。网民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人大如何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公民如何实现对预算的监督权”等方面。

    2013年这部法律草案有望进行第三次审议并可能通过。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加强人大对国家财政的全口径审查和监督将成为其中的核心内容。草案若获通过,不论对我国财政工作还是对保障公民民主权利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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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晋龙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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