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引关注 环保部回应
治理PM2.5有赖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排工程应尽早落实
记者:最近,大气污染问题尤其是PM2.5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我们有没有系统的防治思路?PM2.5防治难度在哪里?
吴晓青:大家关注污染,我们非常理解。
研究表明,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也有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二次细颗粒。可以说,PM2.5污染是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呈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征的最具代表性的问题。
解决PM2.5污染问题,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思路,转变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管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概括起来就是“协同、综合、联动”。
为此,《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八大减排工程,共计1.3万个减排项目,将大力削减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我也在此呼吁各地,尽早安排资金,将减排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但是,治理大气污染也存在许多困难和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2011年,我国GDP占全球的10.48%,然而却消耗了世界60%的水泥、49%的钢铁和20.3%的能源,而这些“两高一资”行业又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尽合理的产业布局,产生了大量的大气污染排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任重而道远。
能源结构不合理。燃煤排放仍是造成大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70%左右,清洁能源比重偏低。2011年,我国煤炭消耗量超35亿吨,产生的大量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2012年,1亿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4左右。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造成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低空排放的细颗粒物还多为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不科学发展问题多,完善法律制度是根本解决途径
记者:您认为,现阶段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哪些差距?
吴晓青: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我们深知目前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不科学发展的问题。
不科学发展当然包括刚才提到的粗放发展和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加大的问题,还表现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另外,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
记者:20世纪50年代伦敦烟雾事件后,英国出台了《清洁空气法》,有效推进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您认为,针对灰霾污染,我国法律政策有哪些可以推进?
吴晓青:灰霾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
首先是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力争使环保法的修改能够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我们也将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面对工业化进程加快过程中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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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相对湿度在80%—90%之间时,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和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即为雾霾。
灰霾的气象定义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大量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的集合体,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公里以下的一种天气现象。(记者 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