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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好处”与“办事”之间的“暧昧关系”
2012年12月28日 19:00:57
来源: 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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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5日召开的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周强略带激愤地强调: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过去是有好处才办事,现在就是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喝完了酒,吃完了饭,泡完了脚,屁股一拍就走人,什么事也不干,什么问题也不帮企业解决!(摘自《新浪.新闻中心》)

的确,在我们的部分官员和局部官场中不可否认地存在“要好处替人办事”的丑恶现象。群众办事无门,只好拿着所谓的“好处”作为敲门砖。他们抱着“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信条,宁肯使自身合法利益受损,也要想尽办法将事情“办成”。

“收好处”背后是官员与群众之间貌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默契“配合”,但其实质是官德的沦丧、诚信的缺失和将公权力“私有化”的越位。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本是竭诚为民服务的表率,但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已不仅仅满足于固有的正当渠道收入,他们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拿去坑害人民,这是何等的荒唐与可笑。群众在“自愿”给“好处”的背后是“不得不给”的尴尬,不给则事不成,给了则达到“破财免灾”的效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好处”与“办事”之间的“暧昧关系”也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变化。这体现在“好处”照收不误,而“事情”则可以拖延不办,这只会激起更大的民怨,只会让原本已十分脆弱的干群关系变得更加紧张。拿了“好处”不“办事”除体现为政者欲壑难填的贪婪本质外,还折射出虚伪、狡诈、失信等丑恶特性。

无论是拿了“好处”才“办事”,亦或拿了“好处”也不“办事”,都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使为政者“颜面扫地”。

透过如此丑恶现象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官德教育的缺失和监管制度的不到位。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引导,增强为政者抵御“诱惑”的能力,让他们主动做到“不想要、不愿要”。另一方面,加强法律的有效监管,保持对“拿好处”现象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出来的腐败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让为政者“不能要、不敢要”。通过“主观”与“客观”的双向约束,有效打破“好处”与“办事”之间的“暧昧关系”。(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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