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旨在加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薄弱环节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采取的11条举措,点对点治理部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补齐廉政风险防控的短板。
这项被普遍称为“29号通知”的文件下发后,部属各事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使得项目经费管理更加科学而有序。
记者近日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办公网上,看到不仅有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的内容,还包括了财务公开的一些细节。例如,年度项目执行计划、年度财政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会议纪要等情况;中心各部门经费支出和项目预算完成情况。甚至连职工加班费、评审费、稿费、职工医药费,以及职工出国等情况,都可以在网站上找到。
“我们以项目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环节为重点,通过网络构建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公开促监督。我们通过信息公开,增强个人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并强化单位、处室、个人之间的互相监督与制约,实现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节约。”部信息中心主任韩海青对记者说。
以公开促监督,正成为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利器之一。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曾在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财务司联合提交的《关于开展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抓制度建设和执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以公开促监督还只是措施之一,各单位建章立制,想出了不少从源头预防腐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的好办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国土资源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薄弱环节
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制度还有漏洞,严重影响项目经费的安全运行和项目建设效益的正常发挥,影响单位的健康发展。
“项目经费曾是一些人腐败的温床,抓住项目经费监管就是抓住了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牛鼻子。”徐绍史部长曾多次在部党组会议上强调。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一方面部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逐年增加,项目资金规模快速增长,成为经费收支的主要部分;另一方面,“由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制度还有漏洞,严重影响项目经费安全运行和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单位的健康发展。”《通知》中明确指出。
此前,记者曾在不同场合,听到过专家和官员对严管项目经费的呼吁。去年,在一家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评审会上,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在发言中指出:“由于项目经费监管不严,有些人左手拿着项目经费,右手拿着去装修。应该建立制度,严管项目经费。”
如今,随着“29号通知”的下发,这些呼吁正成为现实。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树立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全程防控、跟踪问责的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实际上,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之所以受到如此重视,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从经费实际来源的角度,部直属事业单位和地调局下属事业单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财政拨款加上少部分自筹或自收资金;另一类是全额自筹或自收资金。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目前两类单位已全部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因此在经费支出的内容上,所有单位都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两大部分,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出国费和会议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则指各类以特定项目形式的经费支出,包括依靠中央财政拨款立项的纵向项目经费支出和自收自筹的横向项目经费支出。
两类单位中,项目经费都占到了很大部分。这从一次调研中得到了验证。
在“29号通知”出台之前,为了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调查研究、深化实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党建研究会开展党建课题研究的部署,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曾选取了15个部属事业单位,围绕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此后形成的《关于部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指出,对前一类单位,项目经费部分基本占到全部预算经费的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对第二类单位,项目经费也是单位经费收支的主要部分。
记者近日电话联系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项目经费可用支出占财政资金可用总额的比例很高,达到了九成以上。”
报告中强调,虽然总的来说部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趋向完善,发展势头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项目经费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增加了廉政问题发生的风险。
“因此,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提高服务保障支撑能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稳定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少农在相关会议上指出。
积极成效
形成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上坚决有力、方法上创新务实的良好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实际上,在“29号通知”下发之前,从部机关到事业单位,早已行动起来,遏制因项目经费监管不力而产生的腐败。
“由于部党组对加强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准确把握和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两年来深入推进机关廉政专项行动,今年又印发了‘29号通知’,促使各单位项目经费监管工作形成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上坚决有力、方法上创新务实的良好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张少农说。
前不久,记者走访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土地整治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等部属事业单位,到处都可以感受到“积极的成效”。
首先,是内控机制渐成体系。
在这方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立了“八大控制”。“这是一套闭环式管理控制体系。”环境监测院党委书记康战对记者解释,“这‘八大控制’,包括科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的年度预算控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的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各岗位权限范围的内部授权控制、各部门各岗位根据权限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的报账审核控制、建立实物资产台账的财产保全控制、严格执行会计法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推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的现金使用控制、由财务处负责对全院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的分析报告控制。”
其次,是“源头防腐”更加显现。
“多数单位能够抓住防腐的源头,从预算编制和项目立项入手,科学合理申报和安排预算资金,严把项目立项关口,既避免小马拉大车,造成年底突击花钱,也有效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完成。”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说。
在这方面,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以项目的整个运转流程为线,建立多个制约性制度环节。
“在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阶段,我们就分别从项目任务、成果要求和经费管理等角度,严把‘三道闸门’;在外协任务承担单位的确定上,明确单位资质,同时严格按照经费额度分别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该院党委书记李海兵介绍,“在项目推进中,我们坚持严格按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必须履行完备的审批程序;外协支出必须签订合同,形成部门申请、业务审批、财务审核、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审定、办公室备案的一整套严密有效的管理链条。”
在采访中,给记者印象最深的,还是各单位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以公开促监督,形成了全员参与、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监管机制。
实际上,为有效降低廉政风险,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就启动了财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2010年1月,还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财务信息网上监管系统。
“目前,各事业单位已全部使用了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今年还统一推行了资金收付审批系统。”部财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李金中说,“这两个系统的推广使用,把各单位的预算、核算、资产、工资等财务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国土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对各单位大额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在线监管。”
此外,部分单位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开发了与项目经费管理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效果和水平。
“我们开发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测系统软件。”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党委书记温国勇告诉记者。
工作人员随即给记者演示了系统的操作。记者发现,通过该系统,中心领导、部门领导、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的要求和权限,随时查询预算执行情况。同时,财务人员在办理借款或经费报销时,系统会自动帮助财务人员进行核算。
“这就实现了预算和核算的紧密结合,加强了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温国勇说。
问题与建议
健全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总体思路是:在内容上坚持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应用、队伍建设并重;在方法上“抓两头、带中间”。
尽管趋势良好,但记者发现,在项目经费和项目本身的监管中,一些问题仍然存在,不容回避。
“这些问题既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带来的客观影响,也有部层面、各单位自身亟待解决的问题。”驻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卜善祥说。
例如,一些单位领导对项目经费管理管控方法不多、手段不硬、措施不力,空喊重视,落不到实处;项目经费管理在关键环节上缺乏统一要求和标准,制度执行、动态更新和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实,项目经费支出不按预算执行的情况,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预算执行存在差距。
“29号通知”下发后,为了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7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项目经费管理检查动员部署会。会后,四个检查组对各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的成果令人欣喜,但存在的问题也让人忧心忡忡。” 作为第四检查组的组长,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昭对那次检查的情况印象深刻。
“举个例子。在检查中,各单位普遍反映,现行体制机制中,由于片面追求预算执行率,使资金使用风险控制难度加大。项目预算资金下达较晚,而预算执行率要求又很严格,在保证执行率的过程中,各单位容易出现提前拨付外协费等问题,对于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风险加大,应引起重视。”王昭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年度预算下达与国库支付额度在批复时间上不同步,给基层单位的预算执行带来难度。项目执行期因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额度批复较晚且不同步而受到影响,一些基础性调查项目,受地域季节性影响只好推迟到来年才能执行,一些科研项目不能如期提交成果。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周期是以日历年为单位的,但通常项目预算一般要年中或推迟到下半年才批复”,航遥中心纪委书记李知用对记者解释,“由于个别项目的问题,会影响一批项目预算的批复,有的甚至拖到年底。项目在没有得到预算批复通知时不敢开展,有的已收到项目任务书,但预算没有批复,也不敢执行。在这样的条件下,上级对项目的考核标准仍按照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考核结果不能完全符合实际。”
此外,一些单位未能预见到国土资源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对本单位年度项目总体设计和安排,缺乏前瞻性研究,在项目预算安排和项目调整方面表现明显,不足以支持本单位和国土资源事业的长远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同时考虑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管理之间全流程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我们提出了健全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总体思路。即在内容上坚持制度建设、信息技术应用、队伍建设并重,在方法上“抓两头、带中间”,即抓住预算编制、项目立项和决算、项目验收这两头,带动项目执行的整个过程管理监督水平的提升。”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先余说。
而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在《关于部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提出了七条建议:完善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标准化制度体系,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和项目经费管理的过程监督,建立健全结果考核评价体系;明晰岗位职责,加强财务人员和预算管理人员力量,健全培训教育机制;推进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项目经费廉政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
对此,部领导非常重视。徐绍史部长在调研报告上批示:“关键是形成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也看到了其他部领导对此的批示。张少农副部长批示:“工作有成效,几条建议也很好,建议开个专题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明确任务。”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批示:“此报告很好,很重要。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了一些单位的好的做法,对问题有分析,对工作有建议。建议召开一次会议,请财务司、财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纪检组、地调局相关同志参加,对此讨论一次,进一步完善”。
“党风廉政建设不容短板存在,否则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项工作就是在补齐短板,因此很有意义。”在采访的最后,王寿祥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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