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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被征地农民可参保企业职工养老险

2012年12月21日 10:25:2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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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1日电(记者强勇)为解决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的养老保障问题,哈尔滨近日出台相关办法,凡原具有哈尔滨农村户籍、耕种土地被政府有偿征用后转为城镇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哈尔滨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被征地农民未与城镇企业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与城镇企业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及被征地后行政村成建制转为企业的,应按城镇企业职工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中支付,个人缴费资金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时,扣除已支付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发放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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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剑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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