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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机关人员集体学习宪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12日 18:32:24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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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报记者刘成成报道 12月12日,在中国气象局第230期机关学习报告会上,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志强带领全体机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并详细解读中国气象局第23号令《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副局长许小峰、宇如聪、矫梅燕,中央纪委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刘实,副局长于新文出席报告会。

报告会上,王志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性、宪法与法律的区别、宪法的基本原则、规范特点和作用等,并介绍了1982年至2012年以来的四次修改过程。详细讲解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指出,要弘扬我国宪法精神,结合气象部门,必须坚持从法制和法治的根本去解决影响我国气象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立法,强化气象执法,推进气象普法,为全面推进气象事业科学依法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是在响应国家要求、结合地方气象部门的实践以及满足部门需求的情况下出台的。”王志强从《办法》的法律特征、制定目的以及气象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目前气象部门还存在着对气象规范性文件不清楚及规避合法性审查、“重发文轻备案”、纠错制度力度不够等问题,因而需要加强《办法》的宣传培训和督查工作,定期通报审查结果,制定实施细则并强化执行力,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办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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