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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国“绿卡”

2012年12月12日 07:28:58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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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中国“绿卡” 享公民大部分权利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国“绿卡”

    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办法》第一条规定:持有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有关内容作出解读。

  出入境有何便利?

  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第三条规定,“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在华工作有何便利?

  第四条到第七条明确持“绿卡”人员在华工作可享有的各项待遇。第四条明确,“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居住证”;第五条规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此举可减少投资的税收和兑换成本;第六条规定,“在中国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核准及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第七条规定,“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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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春华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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