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专员办在推进中央财政直接支付审核审批工作中研究提出了四项措施,切实提高中央财政直接支付审核审批工作效率。
一是工作流程规范化。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为基础,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工作效率为目标,全面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了从接受申报资料,到初审、复核、处长审核、办领导签批等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做到了整个审核审批流程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为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把好关、尽好责。
二是审核依据标准化。为便于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开展,采用每个工作人员负责若干家基层预算单位全部财政财务监管事项的做法。为避免日常直接支付的审核审批中出现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广东专员办对一些存在模糊地带的审核审批依据进行了精细化和标准化,形成了统一的标准并严格执行,从而保证了整个审核审批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三是处内会商制度化。随着直接支付审核审批项目范围的扩大,在日常的审核工作中,一线审核审批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事项,对于某些支付项目是否合规仅依靠个人的经验,很难做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处不定期针对一些较为复杂的审批事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商,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确定正确的方案和措施。
四是审批手段信息化。在直接支付审核审批业务量迅速增加的背景下,要高质量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必须应用信息化的手段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目前,财政部已经逐步推进财政直接支付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广东专员办抓住机会,强化培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后选择了若干家基础工作扎实、内部控制严密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进行模拟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争取尽快把网上申报系统向全部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铺开,以不断提升直接支付审核审批工作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