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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立医院实行“三级回访”提高住院满意率

2012年11月24日 14:09:3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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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11月24日电(记者 王炳坤 陈光明)病好出院之后,不仅有专人回访住院期间的情况,经治医师还会打电话给患者回访。从11月下旬开始,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实行出院患者“三级回访”制度,提高住院满意率。

    随着市民对医疗服务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全国医改试点城市鞍山近日对17家市直公立医院实行“三级回访”制度,通过总结患者住院满意度,提高各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其中,一级回访是指患者出院时,首先由临床科室为患者发放印有疾病治疗、康复、保健的指导建议和医生联系电话的卡片,并且出院后3周内,经治医生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情况,并根据患者的情况给出指导建议。二级回访是指医院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于患者出院3周后,由专人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患者在住院期间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和一级回访的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三级回访是指在一、二级回访时限期满后,由医院纪委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督导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一级回访”中经治医生是否进行了病情跟踪电话回访,以及医院相关机构是否进行了患者满意度的回访,其随机抽查比例应大于出院患者数量的10%。

    据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介绍,各医院根据“三级回访”的基本要求,目前已建立详细的出院患者“三级回访”制度和考核机制,要求各公立医院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患者在住院期间有任何问题,出院后均可通过回访电话告知医院相关部门,医院将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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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春华 黄博阳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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