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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强化尾气排放控制 成立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2012年10月08日 10:25:41
来源: 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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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王小玲 记者 曹小佳成都报道四川省委编办近日同意将四川省环保产业发展中心更名为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

据了解,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受四川省环保厅委托,将承办省政府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资质委托、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储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以及“黄标车”限行等工作。

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周劲戈介绍说,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将加强与发改、公安、交通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推进“黄标车”淘汰。启动信息网络建设,2013年底实现省、市联网,2014年实现全省网络监管和氮氧化物排放网络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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