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规五大亮点解读
各地创新机制试点大病保险

太仓市人社局医保大厅内张贴的“再保险”待遇享受工作流程(8月14日摄)。新华社发 (沈鹏 摄)
近几年来,为了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些地方创新机制试点大病保障制度。从筹资来源、保障内容、经办运行等方面来看,目前各地探索的大病保障制度,大致有5种类型,其中两种类型以合同形式购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但筹资来源不同,第三种是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管理,第四种是政府主导型,第五种是混合型。
1、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
广东湛江和江苏太仓的模式相似,以合同形式,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个人不需额外缴费,享受的报销比例比原来大幅提高。 >>>详细
2、政府引导参保(合)群众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江苏江阴市和云南楚雄州探索引入保险机构经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在该制度中,政府负责制定办法,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承担盈亏风险。 >>>详细
5、混合形式
评论:盼落实到位勿“跑偏”
【陈志龙】大病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制度安排,它的意义已不仅仅局限在健康领域,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提振消费信心。大病医疗保险的建立,是激活内需的推进器。
【唐钧】如果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视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则可以被看作由保险公司进行具体操作的市场化的“补充医疗保险”。这项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两大看点:即政府出面组织并进行监管可以尽量保证制度的可及性,而市场运作的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他们专业性和市场运营的特长。
【晏庆盛】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大病医保何时能够全面推行落实,民众何时才能真正享受到这项利好政策。就大病医保而言,因政策缺少“硬约束”,难免有些地方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让这项利民政策变味、走形。因此,在放权给地方的同时,推行大病医保至少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以督促各地尽快落实到位。
【时言平】启动并不意味着实现,大病医保新政要成为每个人的保障和福祉,恐怕还需假以时日去设计规划。比如具体模式、地区差别、补贴途径、中标方法、与其他医疗保障系统的对接……而要破解这些难题,让大病医保新政尽快成为民生福祉,就必须坚持效率公平兼顾、公开透明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