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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2年08月20日 21:42:1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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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实施5年来,各级党委和各级人民政协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经中共中央同意,2010年下半年,全国政协组成调研组,由贾庆林等领导同志带队,分别赴浙江、辽宁、重庆、湖北、广东、河南等省市,就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同时各地普遍开展了自查,省级和副省级城市政协向全国政协报送了专项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见》颁发以来人民政协事业取得的主要进展

    《意见》颁发后,各地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党内外干部系统学习;普遍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深入推动贯彻落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人民政协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各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局面。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整体布局,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政协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分工联系政协、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和活动,政协主席列席党政有关重要会议。重大问题在政协协商、重要情况向政协通报、党政职能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沟通联络初步形成机制。地方党委主动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委托政协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项目论证,建立政协调研成果采纳落实机制,推动参政议政成果转化。各地还积极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推动干部交流,保障工作和活动经费,改善办公条件。

    (二)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加深化,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决策程序,部分地方党委制定了政治协商意见或规程,做到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许多地方组织专题协商会、专题资政会、界别协商会,探索网络协商议政,形成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多层次协商的工作机制。各地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许多地方政协积极探索与有关方面联合开展调研视察,建立政协建议案和重点提案公示制度、向党委和政府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及时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三)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成效更加显著,形成了踊跃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献计出力的生动局面。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原则,加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考察调研和讨论协商,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5年来,各级政协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制定“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应对气候变化、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全国政协收到提案26584件,承办单位已经采纳和拟采纳的有21545件。各级政协还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人民政协思想理论建设更加深入,形成了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协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系统梳理和研究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人民政协实践。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成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初步建立全国、省区市和中心城市三级理论研究网络,构建起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协调互动、政协系统和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互补的研究格局。各地分期分批组织委员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巩固。

    (五)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更加扎实,形成了深化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机关建设“五位一体”协同推进的态势。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的要求得到落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并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有为。逐步建立健全界别联系人和界别委员联系群众、政协机关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界别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设立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建立联系委员制度和委员履职考评、动态管理等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切实提高议政建言的质量和水平。各级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改善,干部综合素质有所提升,政务性和事务性服务能力以及统筹协调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在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在对人民政协认识方面,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和研究不够,存在政策落实有差距、工作开展不平衡等情况。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化建设方面,政治协商不同程度存在表面化、随意性等现象,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参政议政的意见反馈和成果转化不够规范。在政协委员作用发挥方面,有些地方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部分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对少数不能履职的委员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在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方面,界别特点和优势需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设置需要规范,政协机关干部交流难,基层政协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紧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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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丁峰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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