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务接待"减肥" 每人每餐不超60元仅限市内
接待上级不在范围
诸如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或市外单位赴温州考察调研等,并不参照这些规定
温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汪慧平,参与了温州市公务接待新标准制定的所有环节。
外界对公务接待新政的高度关注,汪慧平也有些意外。7月13日,汪慧平说,这一方面是由于全社会对公务接待颇为关注,另一方面,外界对此次细则可能也存在一些误读。
最大的一个误读,就是对于细则中“工作餐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禁用茅台鱼翅”的理解。
“细则”提出,“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汪慧平解释,这些规定的关键词首先是“市域范围”。这将工作餐制度的实施范围圈定在温州市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同级单位之间。而接待市外单位或上级机关,并不在本次规定之内。
比如,温州市某区县的单位到市级机关办事,或是市级机关到各区县公干,都将严格执行“60元工作餐标准”、“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鱼翅”等规定。
然而,诸如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或市外单位赴温州考察调研等,这类接待活动就属于公务宴请,并不参照这些规定。
汪慧平举例说,外地单位到温州考察,来时,温州的领导要出面接待,走时还可能会有一个告别晚宴。这些活动叫公务宴请,不属于工作餐范围。其他就属于工作餐,会严格执行“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标准。
工作餐已有了“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禁用茅台鱼翅”等细化规定,公务宴请是否也有相应标准?汪慧平介绍,公务宴请涉及不同层级,比如市外平级机构与上级领导单位,标准会有差别;温州市的正处级单位与各区县的正科级单位,对外的接待标准也不一样。
至于工作餐与公务宴请,在接待费用中各占多少比例?汪慧平表示,这个数据很难统计。
“60元标准”由来
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估算,比如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约50元
工作餐“60元”标准从何而来?7月13日,温州市财政局行政处处长邵秀珍说,这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估算出来的。
据了解,在温州市中心新城站附近的一家中式快餐店,一份套餐,两荤一素,价格大约35元。在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大约50元。“60元这个标准,既不浪费,也能买得起单。”邵秀珍说。
汪慧平介绍,在制定细则前,市纪委仔细查阅了文件。发现关于工作餐,上世纪90年代曾做过规定,要求每人不高于40元。这个价格显然不符合现在的消费水平。因此,这次规定把标准调高了。
汪慧平承认,40元这个标准,近年来在温州几乎已经没有单位能参照执行。“这也说明,一个规定出台后,监督落实是最关键的,否则就等于形同虚设。”
据介绍,“细则”还配套有处罚规定。凡违规一次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二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
同时规定,每月10日前,各单位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
各县(市、区)则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报告上季度公务接待情况。
另外,与新规定一起对外公布的,还有监督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温州市纪委已经接到两起举报。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都是在事前举报,已被及时出面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