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新闻

新华时政 > 正文
杨元元出席《职业病防治法》及部门规章宣贯培训会
2012年07月11日 07:49:31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字号: 】【打印
【纠错】

2012年7月3日至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职业病防治法》及五个部门规章宣贯培训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培训会,并对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背景、意义及修订后涉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相关职责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全面落实该法提出了要求。

杨元元强调,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在赋予安监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环节有关监管职责的同时,也给安监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划出了“高压线”。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任重道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五个部门规章宣贯培训工作,依法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会议期间,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有关领导和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还分别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此外,会议围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总局近期拟定的有关规章草案举行了专题讨论。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在介绍本地区、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司、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以及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等单位有关人员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杨元元对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背景、意义及修订后涉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相关职责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职业病防治法》及五个部门规章宣贯培训会。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新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 【纠错】信息。
分享到:
( 编辑: 华政 ) 【字号: 】【打印】【关闭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