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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述实名举报奖励背后的故事

2012年07月02日 07:47:5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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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来,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都是检察机关的举报宣传周。

  有统计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80%以上的线索是群众举报的。举报宣传周的活动目的之一,就是进一步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为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充足的案源。

  这段时间,各地检察机关也会集中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

  据统计,2008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228人,发放奖金1958.77万元,奖励人数较上一个四年增加了6.8倍,奖金增加了64.2%。

  在这些数字背后,检察官和举报人之间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做到实名举报不容易

  近年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数量一直居于全市前列。

  “每年受理的五六百件案件中,纪委移交过来的有四五十件。”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燕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外,来信反映情况的占三分之二,来访的大概为三分之一。

  宋燕军说,举报的重复率很高,一是举报人会多次举报,寄给各级的多个检察院。遇到这种情况,多个检察院之间会进行移转、移送。也有举报人有了新的事实会继续进行反映,“最多的有一个人写了上百份举报信,但是,真正的查处部门还是在归属地”。

  “很多人最初来的时候不会举报,只是咨询一下,比如能不能举报、怎么举报、符不符合举报的条件、要注意什么等。”宋燕军说,举报人第一次来,检察机关接待后,有的会再约一次正式的谈话。

  虽然检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举报人来说,作出这个决定不容易。

  “有一个举报人前后来了三次,因为他还在单位任职,他担心这样举报会对自己有影响。”宋燕军说,一般在举报中心实名举报的,检察官都会提前跟举报人沟通,如果有必要会做一个详细的笔录,以确认是否是本人举报,是否对情况了解,或者只是从别人那里风闻而来的。

  宋燕军和同事们碰到很多“人与名不符”的情况,比如联系人留下了电话,但打过去一问不是当初来的那个人,有的举报人留下的号码是空号。但检察机关对于这种举报事实不清楚,或者举报人联系不上的线索,也不会完全舍弃。

  “所有的线索都会被录入举报线索库,作备案存查。”宋燕军说,一旦有新的举报信或者新的其它进展,检察机关会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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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冯文雅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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