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11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在国家武汉督察局调研,先后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座谈会、信息化工作和土地管理形势监测点座谈会。张德霖肯定了武汉督察局近年来取得的成效。在调研中,他反复强调要努力学习,通过专业化、制度化的学习,持续提高督察队伍的履职能力。
张德霖说,他给自己也给大家出一个题目: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土地督察已经走过五年历程,无论是总结规范、探索创新,还是抓好当前的工作,都需要学习、修身、武装自己,来提高每一位督察人的政治能力、业务素质、专业素养,提升队伍的综合实力。土地督察是一项新的重大制度,督察干部首先要“格其物”,探索、学习、总结、提炼土地督察的知识和规律,以把握规律、遵循规律来指导实践,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发现、研究和破解能力,更加职业、更加专业地做好土地督察工作,更好地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和部党组交给的任务。
张德霖明确了督察干部需要学习的四方面内容。一要熟悉掌握从事土地督察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涉及土地、土地督察的相关法规,以及《刑法》、《行政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监管工作法律法规。
二要熟悉掌握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包括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涉及土地的部长令、规范性意见,以及各项具体政策。当前要进一步学习好4月5日土地督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徐绍史总督察的重要讲话,吃透精神,抓好落实。
三要努力学习土地有关理论。要加强理论武装,不做盲目的实践者,开展有理论指导的实践。与土地督察较密切的理论包括:土地经济,重点是土地制度、土地利用、土地价值问题;土地统计,每个督察干部要能看懂土地统计的基本指标和这些指标分解的意义,并能提炼、运用与土地督察相关的统计指标;土地法治,确保有效监督行政相对人依法用地管地,同时确保督察机构依法行权、依法督察。
四要在实践中学习和总结。要善于从各省人口状况、人口分布、收入水平、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土地现状、房地产市场供求等情况入手,全面了解地方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和治理情况,分析把握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中的难点、热点、亮点,把准土地督察工作重点,增强土地督察的实效,实现徐绍史总督察提出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上发展”的要求。
在武汉期间,张德霖先后会见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湖北省原副省长段轮一,就共同关心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话题进行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