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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通报:192人"在编不在岗"公示情况属实
2012年05月14日 07:00:16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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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顺清绘(人民图片)

  【新闻背景】

  5月3日,浙江省《永康日报》用了近两个整版篇幅,发布“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这一由永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监察局联合发布的通报,曝光了该市192名“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其姓名、单位、不在岗原因和时间,以及是否发工资、是否自己交养老金等一一详细公示。5月7日开始,该市又派出核查组,兵分四路深入各单位核查“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

  浙江永康市干部“吃空饷”的话题近来在媒体集中报道中持续发酵,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永康市纪委5月10日向记者通报了前期核查进展:截至5月9日,核查组已对20家单位、73人进行核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公示情况属实。共收到群众电话、来信举报8件,涉及16人,另有5件、15人已被列入此次“在编不在岗”核查范围。

  “不在岗”不等于“吃空饷”

  公示名单一是核实信息,二是引导群众监督举报“漏网之鱼”

  据了解,此前“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的公示名单共涉及八类情况。人数最多的是长期病事假或超假未归人员,共69人。此外,停薪留职人员46人;借用、借调、抽调人员23人;“上班不够正常”的中层正职退二线人员9人,均来自行政执法局;刑事处罚的人员7人;在家待岗人员8人;未办理辞职擅自离岗人员10人;其他情形不在岗的人员20人。

  永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报公示这19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并非是外界所传“吃空饷”名单。比如之前网上流传的“吃空饷23年教师”胡步青,据核查,胡步青1989年在永康西溪初中任教时左眼患葡萄膜炎,几近失明,已于当年11月办理病假。调查人员在胡步青的工资存折上看到,2012年4月12日打入工资金额1942元,为普通教师的1/3左右。调查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这是胡步青应享有的待遇。

  “此次向社会公示自查名单,一方面是进一步核实信息,另一方面则引导群众监督举报‘漏网之鱼’,确保清查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永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蓝群英说:“公示名单是单位自查结果,难免存在瞒报、漏报现象,只有一遍遍地公示、核查,才能彻查。”  

  截至5月9日,永康市纪委效能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共收到群众电话、来信举报8件,涉及16人,其中5件、15人已被列入此次“在编不在岗”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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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楚卿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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