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影响3000多万“事业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发布,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起。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一度遇到瓶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民生改善。无论是教育、卫生还是科技、文化,事业单位都与民生密切相关,只有深入推进改革,才能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全面实操

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视频 单行本出版
影响3000多万“事业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昨日发布。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渡期一般为5年,过渡期事业编制只减不增。

与此前的改革相比,本次改革主要有两大突破:一是明确了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这是最大的亮点”;二是制度的设计比较完善,除《指导意见》外,还出台了9个配套文件,“政策上的准备最好”。
把民间企业的一些管理机制,引进到公共机构中来,重新界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关系,把过去政府和事业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改变成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关系,这与国际上改革的方向大体上是一致的。”
《人民日报》: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民生改善。无论是教育、卫生还是科技、文化,事业单位都与民生密切相关,只有深入推进改革,才能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很显然,这次事业单位改革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事业单位公益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也就是说,未来的事业单位只能为公益服务而存在,将不存在行使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从而实现公益服务的均等化,并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非但是“公益服务”,多数常态的商品或服务,也早已摆脱了非政府而无人供给之状态。当供求格局已变,一些为适应旧有供求格局而设的“事业单位”,早该或退出或改变了。一切,只是在等一个温和且坚定的过程。
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