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听证决策程序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本报长沙4月10日电 (记者颜珂)为避免听证会流于形式,湖南省首次将“规范听证会代表产生”、“反馈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等内容,纳入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之中。为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近日下发的湖南省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听证会程序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在“2012年度市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中,记者看到,“规范听证会代表产生”被首次纳入考核内容中,明确要求“建立听证代表名录,保证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计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