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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去年共核减不合理用地8300余公顷
2012年02月03日 11:24:44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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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2011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情况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对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的,用地审查中坚决予以核减。2011年,经部审查各类建设用地中,共核减不合理用地8327.779公顷,其中耕地4387.3898公顷。

报告显示,2011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554件,批准用地面积202324.4131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63.19%,能源用地占6.9%,水利水电占28.05%,其他用地占1.86%;批准104个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分批次用地73092.20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占其中的14.29%,公共管理域公共服务用地占14.07%,商服用地占12.04%,住宅用地26339.8379公顷,占36.04%,其他用地占0.45%;与此同时,还批准2件报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共180.9922公顷。

报告还显示,2011年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需求。其中,批准的城市住宅用地中,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内的三类住房占82.45%,做到应保尽保。

据介绍,2011年国土资源部还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提高后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部署天津、重庆、沈阳、武汉、长沙、成都、杭州、南宁、西安、唐山、佛山11个城市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缩小征地范围、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问题、确保长远生计的方法、途径。与此同时,着力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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