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帮扶困难职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纪念全国工会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王玉普
今年是工会送温暖活动开展20周年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20年来,在党委坚强领导、政府重视支持、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使送温暖活动从小到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由少至多,如涓涓细流,似春风化雨,把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赢得了广大职工的赞誉。
20世纪90年代初期,受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下岗职工逐年增多;因停发、减发工资和离退休金,无法报销医药费等问题,不少职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企业自身无力解决,地方财政捉襟见肘。面对这种困难局面,全国总工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于1991年末作出在199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送温暖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弘扬中华民族纾困解难、为国分忧的优良传统,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甘苦与共的高尚精神,以受灾地区和“双停”、亏损企业为重点,以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职工为主要对象,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食品、衣物和现金等送到他们手上,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此后,全国总工会每年“两节”期间都组织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并于1994年作出决定,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1998年底,针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全国总工会进一步深化送温暖工程,主动承担起协助政府安排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职责。2002年1月,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纪念送温暖工程10周年座谈会,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送温暖工程”。同年,天津、昆明率先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当年9月,全国总工会总结推广天津、昆明等地经验,决定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此同时,全国总工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职工群众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送温暖工程和帮扶工作,先后开展了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2004年,全国工会自上而下建立并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存在的问题,各级工会把农民工纳入帮扶范围,使得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迈向新的高度。
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始终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指出,要进一步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了解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2006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四次视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充分肯定工会帮扶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评价工会帮扶中心是一个创举,要求把工会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职工之家。2011年3月,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不断健全送温暖机制,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兆国同志也多次对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作出具体指导,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一项宏大事业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蕴含着对广大职工的深情关怀,凝结着对工会组织的殷切期待,为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央财政专门设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为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各地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了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