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费用
相关事例:山西当地媒体记者近日走访省城太原餐饮市场发现,今年太原千元以下一桌的年夜饭几乎不见踪影,并且不少饭店还要加收10%的过节服务费。
延伸解读: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吃完年夜饭,然而在结账时,账单上却冒出服务费、包间费或泊车费等附加费用,让消费者顿时有一种“被宰”的感觉,严重破坏了吃年夜饭的心情。
法官献策: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如果饭店没有事先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进行明示,就不能向消费者收取。一些知名饭店都会在年夜饭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消费者在预订时要询问清楚,做到心里有数。
接到账单后,消费者应仔细查看,确认无误后再结账。对账目有异议的收费项目,如果饭店执意要收取,可要求饭店单独在发票中注明,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将其作为一份非常有力的证据。
最低消费
相关事例:去年,江苏盐城的陈女士一家去预订的饭店吃年夜饭,开席时才被饭店方告之最低消费要1200元,最终一家7人被迫“最低消费”,点了12人一桌的饭菜。
延伸解读:由于年夜饭预订火爆,很多饭店纷纷设定了最低消费金额,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也没有告知,导致部分未能达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消费者被迫在用餐后又加点了部分菜品带走。
法官献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在何处消费或不消费的权利,有自主选择消费多少的权利。这种自主选择权包括对经营者、服务种类、价格水平的选择,部分经营者擅自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强制消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饭店就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为“霸王条款”,属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选择向消协或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选择向法院起诉。(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