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各地年夜饭预订火爆进行。但往年的教训和当前预订时遇到的种种问题,让不少消费者烦恼不已。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卢涛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民众预订年夜饭时当心5种消费陷阱,别让商家钻了空子。
服务打折
相关事例:陈女士去年春节在海南海口一饭店预订了年夜饭,因为家人来得有早有晚,再加上该饭店客人多,上菜速度慢,有些菜还没上,服务员就不停地催他们走,搞得全家人都很不愉快。
延伸解读:春节期间,饭店的顾客相对充足,加上不少外地务工的服务人员回乡过年,饭店因人手不足极易导致服务水准打折,往往因此引发消费者投诉。
法官献策:消费者不要轻信饭店的口头承诺,而应事先与饭店签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所订桌位、消费时间、消费价格,并将饭菜质量、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标注清楚。
消费者在发现年夜饭的服务“缩水”后,应及时与饭店服务人员交涉,如果方便可用手机将交涉过程录音或录下视频,之后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饭店索要违约金。
押金不退
相关事例:最近,许女士到上海五角场一饭店预订年夜饭,店家告知:预订需缴纳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押金,押金不退。
延伸解读:很多饭店在预订年夜饭时,会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如果消费者临时有事不能到店消费,店家往往拒不退还押金。此外,有些消费者虽然预订了年夜饭,但因饭店安排失误,导致最后未能如愿消费。
法官献策: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分清所交的费用是订金还是定金。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消费者如果取消预订,饭店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饭店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者如果担心年夜饭的就餐情况可能会有变化,就预交“订金”,反之就交“定金”。如果消费者最后未能如愿消费,饭店又拒绝双倍返还定金,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案情事实简单,一般会很快结案。
菜单玄乎
相关事例:江西南昌的林先生向一饭店预订年夜饭,对方报上的菜名大多让他一头雾水,什么“腰缠万贯”、“龙凤呈祥”……
延伸解读:一些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并不提供具体的菜单,只是提供几个价位供消费者选择。还有的饭店将菜名定为诸如“合家欢”、“金玉满堂”等,定价很高,但具体分量和用料却不标注。而所谓“合家欢”可能就是平常10多元一盘的凉菜拼盘“大丰收”,消费者有种上当的感觉。
法官献策:如果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只是按价位让消费者选择,没有明示具体的菜单,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清楚所选套餐包含的具体菜品内容,并写入合同中。对于“合家欢”、“金玉满堂”这样的吉祥菜名,一定要让饭店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原材料和俗名。
如果饭店实际提供的菜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要及时留取相关证据,再与饭店交涉。如果饭店拒不赔偿,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