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许昌市某乡政府“廉政”食堂。记者 闫伊默摄
2011年11月1日,许昌市78个乡镇(不含办事处)全部建成“廉政食堂”并正式投入运行。按照规定,乡镇日常必要的公务招待一律安排在“廉政食堂”,并严格限定消费标准,禁止烟酒。新政一出,叫好声众,但也不乏“作秀”的质疑。
在“三公经费”成为媒体及公众关注焦点的背景下,“廉政食堂”的推行无疑具有现实意义。但如何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考验着施政者的勇气和智慧,并值得公众期待。
体验“廉政食堂”
12月7日上午11点,记者一行4人来到许昌县河街乡政府。对记者的不约而至,该乡党委书记蔡华智并不感到突然:“这一段来的记者不少,我们经得起暗访。”
在简单介绍该乡“廉政食堂”建设运行的基本情况后,蔡华智陪我们来到“廉政食堂”进行实地查看。食堂外面的墙壁上悬挂着几个装饰淡雅的牌匾,上书“风清气正知荣辱、勤政廉洁创和谐”之类的“廉政格言”。食堂里宽敞明亮,简单整洁。政府的几位工作人员正围坐在一起吃饭,谈笑风生。厨房里师傅正在往锅里下烩面,陆续有职工前来就餐。
12点多,蔡华智和乡长杨振华陪记者吃饭。凉拌腐竹、猪头肉、猪蹄、烙馍蒜菜四个菜,外加每人一碗炝锅面条,便是在座6人的午餐。蔡华智一边介绍着这几个当地乡土菜的“名气”,一边给记者掰着指头算账:“素菜5元,荤菜20元,炝锅面3元,咱们这顿饭下来是68元。”这就是“廉政食堂”的“条件简单、但不简陋;菜肴丰富、但不奢侈”。
以白开水当酒,宾主致意后,大家便吃了起来。没有惯常酒桌上的繁礼缛节,大家边吃边聊,轻松随意。一顿饭吃完,记者看了一下表,正好30分钟。
蔡华智说,如果像以前那样去外面饭店吃的话,“最低也得300元,一顿饭四五百元是正常的。”根据“廉政食堂”运行以来的情况,“招待费大致能节约60%”。
按照“廉政食堂”的要求,杨振华说这顿饭要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才能安排,并且要对“就餐时间、就餐单位及人数、陪餐人数、就餐金额、经手人员等招待情况记录在册,经领导签字后由纪委存档备案,以备上级检查和后期公开”。在该乡提供的“廉政食堂”接待台账上,记者看到此前的招待情况一目了然。
随后,记者走访了另外几个乡镇的“廉政食堂”,情况大体如河街乡一样,反响普遍不错。而据了解,截至11月1日,许昌市78个乡镇(不含办事处)已经全部建成“廉政食堂”并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