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老百姓]如你所说,一个大学的教授、一个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退休后应该和普通的职工拿一样的退休金?如此办理,中国还谈何发展,大家都抡镐敲斧平等得了;出不了人才,经济怎么发展,国家怎么进步?退休后差别是肯定的。不造就一个人才辈出的环境,我们的人才在退休后还要为生计发愁,不要说引进不了技术人才,就本地培养的、有本事的也会视机会而走的。
[白云深处]对30年工龄以上的单位没有解聘权,更不能刁难.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要区别对待,不能让造原子弹的和卖茶叶蛋的一样待遇。
[苦参甘草]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工作人员中途调离而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而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终止了,还有道理。但是,因符合退休年龄退休、因病退职而终止聘用合同就被终止了人事关系,这是为什么呢?怎么体现“以人为本”?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十八条又规定:“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退休、退职。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的待遇。”这里提出两个问题:1、“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的待遇。”其原则是哪些待遇,比如:现在实行的生活补贴还有没有?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后,类似于生活补贴的这些“相应待遇”谁负责落实?
[nielili11]目前事业单位工资存在因单位、职位的不同而不同现象,极易引起人员的不满与埋怨,实行阳光型的薪资待遇有助于缓解社会的矛盾。
[ha_ha_hah]文卫教是事业单位的大头,国家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同地区公务员水平,那么可以理解为公务员工资是教师工资的参照系,可国办提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靶标却是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是指国有企业还是全国平均水平?如果是全国平均水平,一定低于公务员工资,这种政策混乱的情况该怎样解释?另外,事业单位分类后公益一类的单位全部是财政拨款,和部分有一定收入的事业单位相比,根本就无力建立年基金来补充养老的不足,这一群体的养老该如何解决?平稳的过渡办法之一是事业单 位工资和养老改革的同时,启动公务员的养老改革,减少改革带来的社会振动,同时规定在一定的时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涨工资要小步,企业涨工资要大步来逐步减少企业与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的差距。
[lns000011]医疗单位应该以有益于民生为首要标准。在医务人员的招聘上,应该明确要求就业人员立足本地区和偏远地区。现在都千方百计往大城市挤,医院为提高知名度大肆收揽中小城市和农村来 的高学历人才,完全损害了这些地区的民生需求,也造成大城市人才的就业困难。是畸形的企业市场行为。害民不浅。如此医疗还算事业单位吗?干脆改成企业算啦。
[wuxiaojie2155]对现在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大家都已经有目共睹,的确是很不容易。但是,重要的是,这些进去的人,包括已经在岗位的事业人,他们都在做什么?这个最重要。他们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这个最好也要公布一下。
[傲雪凌霜]事业单位的职称聘用受职数的限制,如我单位只有两个高工职数,早就给领导聘走了,后面还有三、四个等了好几年都轮不上,一年到头来下属做牛做马拿低工资,领导泡茶开会福利比下属好得多,工资也高的多,试问这种工资制度能体现公平竞争吗?新办法应在这方面有所规范!
[东海瀛州]现在直属央企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领导,上级只重视经济考核,对其它方面监督考核不够,所以领导什么好处都要捞,对其权力没有约束,到了70岁还不退休。另外对退休人员的待遇也不明确。此稿内容太原则,可执行性差。
[RANRAN]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成分多,应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有个过渡,比如参公:基层老人老技术参公就不公平,因为他们和年轻人一样只能套科员!参公要尊重老人的贡献应参照其职称对等的公务员待遇!
[风言峰语]把好事业单位人员的入口是好事,是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但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之间人员的正常合理调动是事业单位之间人才的正常流动渠道,也是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同一区域内的调动,其作用更是明显,以后调动如何进行,条例没给出说法。
进入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