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玉明

王波
11月1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并颁发任命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罗啸天、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呼尔查,秘书长杭桂林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连辑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王玉明、王波为自治区副主席。(记者 郎俊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玉明为自治区副主席;
王波为自治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