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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大侠]央企领导手中的权力和金钱必须严密监控,健全制度方能治理长久。
[小鱼311]央企作为我国公有制的最重要组成部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央企领导的选择一定要慎重,有前科的领导不得再聘任,是对人民的负责。
[ftxxfhtr]《实施办法》只是一个条框,让真正犯错误的央企领导有个约束的范围,让检查办案的公务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如果能做到防微杜渐,把央企领导的"犯罪意识"压制在萌芽状态不发芽,把央企领导的"工作意识"发扬在任何工作范围上,把真正为人们服务的工作态度无限发扬光大,把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念头从观念中摒除,我想,这才是国家立法的最终目的。所以,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是为了惩处犯错而立法,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下大力度为人民谋取更多的福利而对我们的干部有所约束。
[东东19861985]如何从根本上规范央企“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按照发达国家在管理大型企业方面的经验,只有用制度管人、体制用人,才能有效堵塞各方面的漏洞。近年来,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对央企的管理,如建立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公开选聘高管、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等,但仍没有根本解决,效果并不明显。规范“一把手”,消除“一言堂”,转向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把手”自然不敢腐败、不能腐败。
[飞舞的气球]《实施办法》对中央企业领导贪污腐败的惩罚力加强,将企业领导的贪污腐败考准考实,并且因贪污腐败获刑的终身不再担任领导。在笔者看来在央企中实行“终身禁令”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惩罚方法,比起警告处分,降职处罚来说,这种惩罚方法确实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在对待贪污腐败问题上,要做到“快、狠、准”。即使发现贪污腐败,对于腐败问题的处理要快,如果能将腐败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当然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没能及时发现,对贪污腐败分子的处理打击要快,不能拖沓和敷衍。同时,处理力度要大,要狠。避免不痒不痛,治标不治本;要准,看准贪污腐败分子,准确掌握思想动态,犯罪证据,看准时机,做到一刀切中腐败分子的“要害”,将贪污腐败分子连根拔起。
[深山客人]应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股东会职责,对董事会人员进行监督罢免。
[吉象]给力!国资委:央企领导因贪污等获刑终身不得再任领导。
[依仁游艺]不能只有权利而没有责任。
[张洪泉]央企掌握着我们国家的资源,把控着国家经济命脉,一举一动都关乎全局、关乎民生,期待国资委在给高管工资念“紧箍咒”的同时,多关注一下央企的其它方面,使央企更健康的发展,以便央企更好的造福于民。
[钱夙伟]显然,央企高管到底拿多少,关键是解决公平问题,也增加得到薪酬的难度,使付出和得到相吻合。也因此,不得自定薪酬其实只是治标,治本之策,还在于实行竞聘上岗,比如,由竞聘者提出各自的经营目标,互相竞争,择优上岗,实行绩效挂钩的考核体系。若此,即使要想拿到基本年薪,也得亮出真本事,而要在众多竞聘者中胜出,必然要以更有难度的经营目标竞逐,使这份绩效年薪,绝非轻易能够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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