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照章办事 抓好两件大事 落实三项举措
在全省州县乡换届过程中,各级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依法照章办事,突出抓好“形成一个好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两件大事,认真落实“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举措,确保了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截至10月28日,全省6个州市、37个县市区、321个乡镇自下而上集中开展了换届工作(不含玉树州及所属各县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州县乡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州县政协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州县乡换届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努力形成搞好换届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把换届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超前谋划,统筹运作,精心组织实施。党中央就换届工作作出部署后,省委常委会及时专题研究,并召开全省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进行全面部署。省委书记强卫高度关注换届工作,在召开相关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和阅审文件时,多次就搞好换届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或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王建军等领导赴基层调研期间,也把做好州县乡换届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州县委书记谈话,进行具体指导。省委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为组长、有关常委为成员的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去年以来,省委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州(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性、指导性文件,明确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具体政策,对换届各项个体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牢牢把握职数设置、提名年龄、班子结构这三项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中央精神与青海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符合青海实际的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政策。州县乡换届选举期间,由上一级党委成立由党委常委牵头的换届工作指导组,分赴各地进行实地指导。州县乡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坚持组织机构同步成立,政策规定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同步研究,换届考察同步展开,人事安排通盘考虑,做到了州县乡换届工作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各级人大、政协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省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推进。
注重统筹 强化协调 有效统一各地换届工作的步调
立足换届工作实际,通盘考虑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统筹谋划党委换届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保证了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统筹推进。各乡镇、县市区、州市三级党委换届自下而上,分别集中在今年6至7月、8至9月和10月进行,实现了三级换届的有序衔接。州县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在同级党委换届后1个月内完成,实现了同级班子同步换届。统筹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持把州级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的选举与县级领导班子选举一并组织进行,减少了会议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也与乡村换届统筹安排,进一步方便了干部群众。统筹干部考察工作,坚持“一级考察组管两级”的工作原则,既实现了上下两级考察工作的有序衔接,又缩短了时间、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统筹人事安排工作,统盘考虑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的人事安排,保持了新换届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稳定,增强了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积极探索 改进方法 进一步扩大换届工作中的民主
各级党委把制定人事安排方案作为换届的关键性工作来抓,早动手、重统筹、讲民主,多次听取下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人事安排意向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女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人选,还请统战部、妇联等单位推荐了初步人选。经过几上几下征求意见,多次沟通酝酿,反复修改完善,广泛深入推荐考察,形成了一个科学的、最佳的、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人事安排方案,保证了各项候选人党委认可、干部服气、群众满意。州县两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全面运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考察干部,科学分析和合理运用推荐测评结果,落实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延伸考察等制度,充分征求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确保考察工作公开、透明。探索规范二次推荐程序和适用范围,对拟提拔人选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数未达到40%的,或推荐人选未达到班子结构性要求的进行了二次推荐,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提高素质 优化结构 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在高标准高质量选拔干部、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注重领导班子结构性人选的选拔和配备,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换届中,州县乡领导班子分别配备女干部26名、115名、378名,分别占班子成员总数的12.7%、10.6%和13.8%。州县领导班子分别配备党外干部26名、105名,分别占班子成员总数的12.7%、11.6%,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数量较上届有所提高。州县乡领导班子分别配备少数民族干部99名、480名、1585名,分别占班子成员总数的48.3%、48.4%和57.7%。三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州市为196名、县市区为964名、乡镇为2663名,占93.2%、97.2%、97.0%,较上届分别提高了4.9、10.3、14.9个百分点。州县党政正职的配备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统筹,有效扩大了选人的视野,提高了人选素质。部分自治州的县党政正职的民族结构和干部来源结构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结构更趋科学合理;州县党政正职除个别民族自治地方外,全部实现了异地交流任职。同时,还配备了1名女州长、1名女区委书记和1名女县长。换届后,州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分别为48.1岁、43.5岁和36.34岁。州县党政正职全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县党政正职中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人数比上届有所增加,学历层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创新举措 深化改革 有效落实换届政策规定
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研究组织工作规律,推广成熟改革举措,不断推进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条件和程序,注重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达到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目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特别是在民族地区重点看干部是否有正确的民族观和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中的表现,对立场不坚定,行动不坚决的一律不提名为换届人选。注重选拔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先后提拔46名在玉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硬杠杠",一批基层一线工作经验丰富、了解基层情况的干部进入了州县党政班子,州县党政班子中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各有182名、430名,占班子成员总数的88.7%和87%。根据各州市和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坚持分期分批、适度调整的原则,积极推进省直厅局与州市、州市直单位与县市区之间的干部交流。换届前,交流州厅级干部37名,各州市地委向县级党政班子交流干部109名。乡镇换届中,全省交流干部总数达1635人,新进领导班子的干部中异地任职的841人,分别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59.6%和30.6%。通过换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各地区各民族干部相互包容、取长补短、团结共事的良好格局。新一届州级党政班子成员中交流干部比例达到了60.4%;县级党政班子中非本县籍干部占到了班子总人数的82%,其中外州市籍和外省籍干部比例达63.2%;州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法检"两长"全部实现异地交流任职,州县党政正职中除个别民族自治地方外,也全部实现异地交流任职,五湖四海的局面进一步得到巩固。同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求,全面完成新一届州县党委班子各减少1名常委职数的任务。完善党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在一些民族宗教、维护稳定等工作任务繁重的地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统战部长或政法委书记,增强了党委对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力量。按照有关要求,实行了工会主席由党委常委或人大副职担任的分工模式,落实了党委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机关领导职务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公安局长由政府副职兼任或担任政府党组成员。
严肃纪律 强化监督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各级党委及其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始终把正风肃纪作为搞好换届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在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在严格贯彻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7个严防、7个坚决"的换届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向州县乡党委和各级组织部门印发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及警示教育案例等材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做到与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严肃换届纪律的谈话、对离任州县委书记的检查、对举报件的查核三个"100%"。换届期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还向社会再次分别公布省纪委"12388"、省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运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坚持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和换届纪律问题专办制度,对所有问题举报,都进行了认真查核,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中央第六地方巡视组对我省换届风气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换届纪律知晓率达99.2%,换届风气满意度、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满意度和治理拉票效果满意度分别为99.23分、99.13分和99.01分。(青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