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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伊朗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权利 也应履行国际义务
2011年09月01日 18:55:51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分享分享到新华微博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曹欣阳 刘华)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马朝旭说,当前形势下,有关各方应加大外交努力,继续致力于对话与谈判,在增进互信方面采取新的举措,为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创造条件。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8月30日援引伊朗原子能组织主席达瓦尼的话说,伊朗不仅会继续生产纯度为20%的浓缩铀,而且永远不会停止生产该纯度的浓缩铀,但伊朗不会生产纯度高于20%的浓缩铀,且伊朗不会再次寻求进行核燃料交换。

    达瓦尼表示,伊朗没有计划将浓缩铀的纯度提高至超过20%,但会增加纯度为20%的浓缩铀的产量,以便为德黑兰研究用反应堆提供核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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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楚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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