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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全文)
2011年06月16日 08:11:06  来源: 中国人大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2011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采取由公众对草案各条规定分别提出意见的办法,并提供其居住地区、从事职业和收入水平等信息情况,以便于对社会各方面所提意见进行定量分析。全国各地方的社会公众给予了积极配合,各种职业和各收入阶层的公众通过网络、来信等方式踊跃表达意见。2011年5月10日和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还分别听取11位专家和16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公众对草案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在本次征求意见过程中,中国人大网共收到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每位网民可以对草案的4条规定分别提出意见),另有群众来信181封。

  从数量上看,意见主要集中在草案向社会公布后的前三天,共收到63921位网民提出的174672条,占全部意见的73%。从下面的曲线图可以看出,第一天最多,41472位网民提出了118641条意见。

  从地区上看,提出意见前3位的是:北京、广东、上海,提出了103317条,占全部意见的43%;后3位的是:西藏、青海、宁夏,提出了843条,占全部意见的0.4%。

  从职业分类上看,提出意见居于前3位的依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提出了178806条,占全部意见的75%。

  从月收入分布上看,集中于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提出了116848条,占全部意见的49%,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参与最多,提出了61929条,占53%;收入12000元以上的人群提出了25835条,占全部意见的11%。

  多数意见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关注民生的表现。草案贯彻了“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原则。网民对草案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从原来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次月15日内,普遍表示欢迎和赞成。有的建议,常委会应尽快通过修正案,让群众尽快享受税收优惠。

  辽宁省辽阳市退休干部侯权忠、中医药大学退休职工朱惠民来信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向全民征求意见,是以人为本、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网上共有82536人对本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按月收入分类,3000元以下的14900人,其中3576人赞成,占24%;3000元至4500元的23190人,其中3479人赞成,占15%;4500元至7500元的20783人,其中2702人赞成,占13%;7500元至12000元的13542人,其中1625人赞成,占12%;12000元以上的10121人,其中1417人赞成,占14%。持赞成意见的主要集中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  按职业分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12245人,其中2078人赞成,占17%;商业、服务业的从业人员10594人,其中1728人赞成,占16%;专业技术人员30574人,其中4251人赞成,占14%;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486人,其中102人赞成,占21%;其他从业人员28637人,其中4868人赞成,占17%。

  (一)赞成草案3000元的起征点 

   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和专家:工人出版社计划财务部主任翟广圣提出,3000元的起征点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数据测算出来的,有理有据,基本上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不纳税的问题。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雷时雨、用友集团畅通软件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张艳军提出,草案的规定符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目前将起征点定为3000元是合适的,今后可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起征点再适时调整。山西长治市潞安矿业集团常村煤矿工人王垠提出,作为一线的煤矿工人,目前月收入在3000元到4500元之间,3000元的起征点能够满足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宽税基、低税负和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如果将起征点定得太高,将导致个税收入大量减少。北京市顺义区金融办副主任潘蓉提出,按照目前北京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按照3000元的起征点,科级以下干部将基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家对这一调整很拥护。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成提出,北京市外企职工的平均工资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草案的规定体现了对低收入人群的照顾。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按照草案的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没有相应的数据支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提出,起征点应当与物价指数挂钩,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的物价水平上涨了10%至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已经高于这一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提出,实践中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按照3000元的起征点计算,再加上“三险一金”的扣除,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相当于上海市2010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从全国范围看,这一标准已经很高。

  网上内蒙古刘朝阳留言:“3000元起征点已经不低,立国之本是要保持形成稳定的宽税基。随着橄榄型社会的建立,工薪阶层能得到越来越多的薪水,纳税既可调节个人所得又为国家积累资金,保证公益事业。”安徽合肥市乔建民来信提出,纳税支援祖国建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3000元起征点恰到好处。有的意见认为,3000元的起征点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培养人民的纳税意识。如再提高,虽可最快地缓解现阶段的一些矛盾,但长远看不是好办法。目前物价水平一路走高,如将起征点再提高,社会的工资水平也会相应提高,可能出现工资带动物价上涨的局面,不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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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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