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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出台法律防止“被精神病”侵犯人权
2011年06月10日 19:57:01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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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保障“心理和谐”——精神卫生法草案酝酿26年首次面世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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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众所周知,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密切相关。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10日对外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酝酿26年的法律草案首次面世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中国将在立法层面,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等问题上,保障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人们的心理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压力。中国卫生部数据显示,中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精神和神经疾病在当前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前列,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中国目前有重症精神障碍者约1600万人。

    同时,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一些“被精神病”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去年10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精神病”案。“被精神病”患者李元(化名)在家休息时,被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强行捆绑,欲送往医院。

    为此,李元将这家精神病院和为自己办理精神病住院手续的妻子告上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判决精神病院依法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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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威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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